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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北海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06 15:46     文章来源:市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北海市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于2017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对我市及所辖合浦县扶贫领域开展机动式巡视并反馈巡视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后,市委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27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委书记王乃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部署整改工作,当天即布置市委办公室召集相关单位和市辖县区学习文件、研究整改工作。211日召开市委常委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温习近平精准扶贫理论,对巡视反馈的5方面14类问题,照单全收、坚决认领,制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北海市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到相关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同时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212日,召开市委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市委班子成员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随后,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向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下达“任务书”、发出“动员令”。县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市委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逐项对照落实,全面抓好整改

(一)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领导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81月,市委将汇总编册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理论的论述摘编》印发全市各单位学习。市委常委会于211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和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将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脱贫攻坚重要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认真制定了2018年对口帮扶东兰县项目计划,按协议于329日拨付300万元帮扶资金用于该县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屯级道路建设。

2.关于“部署推动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330日召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审定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将于5月份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推进大会。

制定《北海市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总体方案》,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建立“负面清单”制度。通过“红黑榜”、约谈、负面提醒清单等形式,督促工作到位。

严格执行脱贫攻坚督查制度。对各县区、乡镇、村和有关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综合督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3.关于“抓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底剩余贫困人口22999人和36个未脱贫摘帽贫困村达标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制定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定了全市今年15917159人脱贫、22个贫困村摘帽的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大数据平台,对2018年预脱贫户从人口分布、致贫原因、帮扶需求、达标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制作2018年脱贫计划表、预脱贫户最主要致贫原因分类表、最主要帮扶需求表、脱贫摘帽基本情况表,并每月更新,实行“挂图作战、清单管理、滚动集成、精准摘帽、带奔小康”。修订完善《2018年定点扶贫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将行业扶贫纳入绩效考评。

(二)对上级扶贫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方面

4.关于“对整改重视不够,有的重迎检、轻整改”的整改落实情况。

及时开展自治区“四合一”实地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抓好整改,已研究制定《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扶贫工作制度》(送审稿),近期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实施。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督查指导,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实地察看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经常与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整改措施。合浦县委、县政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组织督查组逐一对各单位、各乡镇进行督查,强力推动整改工作。

5.关于“有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扶贫产业缺乏顶层设计,产业专责小组没有制定扶贫产业发展规划”的问题,制定2018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和产业扶贫整改实施方案,指导县(区)、各成员单位较好解决扶贫产业不专不特、可持续性弱等问题;制定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从运行机制、服务创新、财务管理、产权及收益分配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着力解决“空壳合作社”问题;安排市产业扶贫专责小组16个成员单位,分8个产业服务指导小组,深入13个产业发展滞后的贫困村进行一对一“把脉问诊”,研究产业发展计划,指导当地因地制宜发展能长期给群众带来增收的产业项目;整理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近年来出台的有关文件,编印了300多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料汇编》,下发到县区、乡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政策宣传;举办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专题培训班,对各县区产业扶贫专责组负责人、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干部等进行合作社产业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落实市本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2亿元,重点扶持发展到户产业开发项目、贫困户入股合作社发展产业项目等,推动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贫困户稳定增收。

针对“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成立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政策。制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全年安排各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9752.5万元,用于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薄弱问题。合浦县重点扶持11个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和25个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示范项目,目前已落实6810万元用于全县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针对“扶志扶智仍缺乏有效措施,扶贫宣传教育不够,造成一些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强,仍存在‘等、靠、要’思想”的问题,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创作了一批宣传精准扶贫政策的文艺作品进行宣传演出,组织文艺队“送戏下乡”,在各级媒体发表或播出扶贫典型宣传报道122次,向广大群众宣传脱贫攻坚政策、脱贫典型经验,激励贫困户奋发图强、脱贫致富。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974人和帮扶联系人10759人进村入户,开展入户宣传,落实帮扶政策。

(三)扶贫领域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6.关于“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解决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本部门行政基本支出问题。2017年以后,市财政已将扶贫机构工作经费与专项扶贫资金严格分开,没有再将行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防止再次出现扶贫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情况。

针对市扶贫移民部门对巡视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相关领导对市扶贫移民局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责成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并向巡视组专门检讨。市委有关领导就配合巡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切实解决监管缺失问题。围绕市县扶贫主管部门以及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解决市县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问题。在查处原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陈全彪严重违纪问题之后,市纪委迅速启动“一案双查”,对该局原纪检组长李松山进行责任追究,并以该案为典型案例在该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也召开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市、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接待开支、重大事项决策等多项规章制度。

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集体约谈了工作不严不实的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市县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职能履职、干部工作作风、资金项目管理等5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责任,切实转变作风,扎实推进工作。

今年前3个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3件,其中职能部门监管缺失问题8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件,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91件。

7.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严”的整改落实情况。

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力度。至今年3月,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筛查发现疑点2221个,经核查转立案31件。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有效形成震慑。今年前3个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3件;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42件。

针对“合浦县有60件信访件未办结”问题。督促合浦县纪委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目前已办结42件,还有18件因为反映的问题比较多且复杂,仍在核实当中,计划在今年5月底前全部处置完毕。同时,通过构建信访举报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领导包干制度等,确保今后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能够及时处置。

加强对乡镇纪委的业务培训,加大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指导,通过乡案县审、信访案件评析会、协作区案件分析会等方式,提升乡镇纪委排查问题线索的能力,防止遗漏重要问题线索,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办案少的问题,至今年3月底,全市30个乡镇(街道)全部消除了执纪审查“空白点”。

(四)扶贫领域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8.关于“部门懒政怠政。一些市县部门以培训经费管理趋严、承办学校积极性不高、难以找到参训对象为由,未能按要求开展扶贫培训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组织干部轮训”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扶贫系统干部培训方案和“一户一册一卡”工作方案,召开业务培训会,全市149个定点帮扶单位组织帮扶联系人参加了业务培训。安排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资金1360万元,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和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其中,市人社局第一季度组织开办10个班次,培训近400名贫困劳动力;市农业局派出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一对一”技术指导和帮扶。

合浦县纪委将就懒政怠政问题约谈县农业局、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督促加大培训力度。

9.关于“有的扶贫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肃查处市扶贫移民局个别领导干部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查处合浦县4名干部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的问题,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这些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求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认真汲取教训,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加大对扶贫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重点紧盯“人在心不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或者长期不在岗等情况,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强化蹲点督导,建立市纪委监委领导蹲点督导制度,协调解决扶贫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下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细化53项工作任务,采取定人员、定时间、定职责、定进度的“四定”办法,深化专项治理。同时,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公开信,推动自查自纠,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是加强对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创新实施“双签到”、月报和召回等制度,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强化对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考核管理工作;选优配强驻村帮扶力量,新一轮981名工作队员已入村工作;依托北海智慧党建APP,开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管理模块,强化线上实时管理,利用信息化技术保障对工作队员监管无死角。

四是对各级帮扶单位帮扶人员工作经费不落实问题进行督查。要求各预算单位优先保障帮扶人员工作经费。对经费确实紧张的单位,通过预算调整予以解决。向79个贫困村第一书记拨付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每人1.5万元, 有效解决了贫困村帮扶资金困难及第一书记派出单位经费紧张问题。同时,正在各村建设驻村公寓,解决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食宿问题。

五是在全区率先将定点扶贫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坚持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压实帮扶干部责任,确保真帮真扶。

10.关于“有的县对合作社重建立、轻管理”的整改落实情况。

印发引导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整改方案,组织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成员单位组成5个督导工作组,对79个贫困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督查,加强管理。乌家镇裕西合作社20166月收到财政拨入的贫困户入股资金4.2万元,当时计划入股乌家镇西大村创星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肉鸭养殖项目,但由于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毕,直至巡视期间未投入使用。目前该笔资金已转入乌家镇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发展肉猪养殖项目,预计6月底投入使用、11月底产生效益。 

11.关于“有的部门业务监管流于形式”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大对集中采购扶贫产业物资环节的监督。落实相关采购政策,采取专人负责落实专项采购,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同时加大对集中采购的政策指导和扶贫产业物资采购环节的监督,联合县区开展相关督查,着力解决有些部门集中采购扶贫产业物资有价格偏高、发放种苗与采购规格不符的问题。合浦县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约谈会,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共53人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切实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堵住项目物资采购漏洞。

加强对贫困户危房改造的监督管理。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方案,成立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安排专项检查组对2011年以来改造的房屋再次开展核验,确保面积达标和质量安全。36日组织对石湾、白沙、党江、星岛湖、西场、沙岗、乌家7个镇1432户危改房进行核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危改房立即整改;325日组织22名技术人员又逐户进行实地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目前有问题的180户危改房已完成整改。县住建部门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作为第三方,用10天时间对已整改的代建危改房进行核验。

严格按照上级政策积极聘请项目所在地贫困村人口参与以工代赈,并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的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合浦县以工代赈管理项目实施细则》,把中标施工单位组织项目所在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参加工程纳入施工合同管理。二是立行立改。对在建的2017年沙田镇上新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责成施工单位组织当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务报酬,尽量提高劳务报酬占总投资比重,期间共组织当地19名农民参与,当地8名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全部参与,获得劳务报酬3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补助资金总额的10.7%,比相关规定高出0.7个百分点。

(五)扶贫资金监管不力,存在流失风险方面

12.关于“财政贴息小额信贷和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大对财政贴息小额贷款和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的监管,组成两个督查小组赴县区对承接扶贫小额信贷的6家企业进行了实地督查,要求县区政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健全和落实好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财政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督查,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组成督查组对一县三区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督查。针对以工代赈项目、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有效防范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

反馈意见指出“北海市鑫牧霖饲料有限公司将贫困户财政贴息小额信贷资金747万元全部转入个人账户,用途不明,涉嫌逃避监管用于非经营活动”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和调阅银行流水,该公司将小额信贷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共转账支出16747万元用于原材料采购,属于营业执照核定的正常营业范围。

反馈意见指出“合浦县源锋畜牧养殖场、建丰制衣厂2017年分别将乡镇合作社投入的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60.4万元(还从中提现40万元)144.54万元全部转入个人账户”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改,已将144.54万元扶贫资金全部返还到对公账户;合浦县源锋畜牧养殖场从中提现40万元已用于购买猪饲料等养殖所需物资。

目前,已责成这两家企业完善资金使用手续和规范账目,下一步将通过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扶贫资金规范使用、安全有效。

13.关于“县直部门和镇村扶贫资金管理混乱”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方面,加大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分配及使用管理、拨付与报账管理,做到公示公开。组织人员对2017年县区产业扶贫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已拟定2018年财政检查计划、将于6月底前完成。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的审计监督,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有序规范。

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制定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贫困村合作社财务的规范化管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对县区乡镇财政所500名干部分批次进行财务管理知识培训。按分级管理要求,指导和监督合作社、会计代理服务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针对“县市场服务中心对托管的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疏于监管”问题。一是成立机构,合浦县成立市场中心基建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的建设,每个市场的改造先召开基建领导小组确定方案,严格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和拨付资金。二是落实专人,增加一名财会人员,并设立专项账薄对投入的2345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入股资金实行专人专项管理。三是加强管理,在合浦建行新开专用账号存取此笔资金,保证改造升级市场及分红专款专用。四是保障分红,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取得效益的基础上,确保按时分红,2017年已分红117.25万元。

针对“县人社局存在公款(包括扶贫资金在内)私存、以白条借支大额现金”的问题,合浦县已对4名干部通报批评,并加强财务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健全票据管理、现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10项管理制度。

针对“县农业局下属单位公款私存,涉嫌私设小金库”问题。一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立案查处了21人。二是开展集体约谈,县农业局召开二层单位领导集体约谈会,增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廉洁自律意识和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清理,县农业局对下属12个事业单位进行财经纪律大检查,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四是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特别是项目资金管理。

针对“县基层办未按规定委托管理财务或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贫困村和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分配过于随意,存在未按规定核发下乡出差补助”问题。县基层办在机构编制未落实之前,通过抽调会计专业人员或社会购买方式,加强财务管理;机构完善后,通过招考或从其它单位选拔调入等方式,固定会计人员。针对贫困村和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分配过于随意问题,县基层办加强与财政、扶贫、乡镇沟通,科学分配经费。针对未按规定核发下乡出差补助的问题,县基层办制定了下乡出差审核制度并严格执行。

针对“合浦县白沙镇草江村合作社存在账目不清、账实不符、现金存入出纳个人银行卡”的问题。由白沙镇政府聘请专业会计和组织镇级财务监管小组对草江合作社账目梳理,规范建账。目前,该合作社已完成建账工作,账实相符。

针对“县扶贫办对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市纪委已立案审查。二是县扶贫办对负责项目实施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责成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责成和督促合浦县智虹职业培训学校立即纠正错误,该学校于20161117日将多申领4.2万元培训经费退回国库。四是县扶贫办负责人对全办人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全体干部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项目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14.关于“有的县扶贫项目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对扶贫项目招投标环节的监控,防止出现围标等违规现象。合浦县召开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约谈会,对全县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督导党政“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与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合浦县3次组织交通运输、水利、扶贫等单位44人集中学习《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探讨招标工作的风险点,并制定规范招标工作的措施办法,确保项目招投标合法合规。

针对“合浦县扶贫办2016年实施道路建设项目114个,中标单位只有3个”的问题。由于扶贫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是贫困村的屯路硬化,点多面广,零星分散,多为偏远、交通相对落后的村屯,土地纠纷多,处理难度大、时间长,施工成本高,施工单位特别是外地的施工单位参与竞标的意愿不强。经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我们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公开相关招投标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更多的单位参与投标竞争。2018年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共有34家单位参与竞标。

针对“县交通局2016年实施扶贫基础设施项目239个,中标单位只有2个”的问题,由于贫困村道路项目分散,施工环境条件差,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施工成本高,施工单位普遍参与竞标意愿不强,而且当地有资质的施工企业仅有4家,导致中标单位相对集中。对此,合浦县进一步加大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公开,让更多的企业参与竞标。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统一的招标文件,选择最优化的评标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针对“水利局实施扶贫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均为下属二层单位(企业)承担,存在同体监督”问题。一是对小农水、农村饮水等扶贫领域的水利项目,均在项目区及所在地村委公开项目基本情况,并实行“聘请义务监督员”制度,每个项目聘请受益区2名群众担任义务监督员,对工程进度、质量、效益进行监督。二是邀请县财政局和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受益村委一起参加项目验收。

三、持续精准发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把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大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完善制度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努力在广西率先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一是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坚持按照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抓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不断巩固和深化;对还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增强工作紧迫感,倒排时序,确保整改工作早日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不断跟踪问效,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做到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资金监管、作风不实、脱岗缺位等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强化长效管理,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战。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全市脱贫攻坚全过程,优化考核评价和问责办法,将政策、资金、人才、技术向脱贫攻坚工作倾斜,全面压实县区、乡镇、村三级脱贫攻坚责任。抓好全市30个乡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素质能力提升,把他们培养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突击队、带头人,目前,已组织开展为期2天的培训,并组成四组分赴8个省的部分村进行学习考察。

市委一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把各方面的力量都动员起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市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北海市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办公室)。邮编:536000;联系电话:0779-202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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