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8年7月8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一级、优,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预计7月9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一级、优,建议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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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办证难、办事难”

我市实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07-10 01:00     文章来源:北海日报 网络编辑:黄胜森     作者:蔡志军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本报讯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政府近日制定出台《北海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方案》提出,认真落实自治区深入推进“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清理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到2018年底前,配合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统一规范的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的“办证难、办事难”问题,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方案》确定,清理范围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村民)委员会要求群众和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以下统称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供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

    《方案》明确:坚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原则,做到“六个一律”,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一律取消;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但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其他材料替代或凭有效证照证明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各级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村民)委员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凡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取消的,一律取消。

    《方案》分五个步骤实施,调查摸底阶段(2018625前)、初核阶段(2018810前)、报自治区复核阶段(20181020前)、公布清单阶段(201812月底前)和总结迎检阶段(2019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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