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8年7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一级、优。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预计7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一级、优,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人群可以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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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三、三十四批2018年7月18日)

发布时间:2018-07-20 10:07     文章来源:自治区环保厅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450000201807090020

蒲庙镇光和村那岳坡旧六队和旧七队之间的山林被黄连英非法占用开发建设养猪场,距离村庄不到200米。该猪场占用林地,没有任何审批用地手续,挖出来的泥土污染耕地。

南宁市

土壤,生态

反映的养殖场位于邕宁区蒲庙镇光和村那岳坡,场主为黄连英,养殖场注册名称为南宁市冠盈农牧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建设初期,已建成猪舍一栋,计划养殖母猪200头;因养殖场还未投入生产,所以不存在养殖污染情况,但周边正在开挖填土,存在堆土过高、边坡过陡情况,有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该场地周边(2000米以内)没有水源地、屠宰场、集贸市场、种畜禽场、动物饲养场等,距离居民区及公路等交通干线500米以上,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内,选址符合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和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关养殖场选址相关规定要求。经现场核实,该养猪场存在未批先用林地现象,所占用林地为蒲庙镇光和村4林班18小班,占用林地面积约0.3公顷。已建成的该栋猪舍目前正在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黄连英已涉嫌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建设养猪场。根据相关规定,已告知业主在养殖之前必须完善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和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行养殖,并要求其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责令其停止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2

X450000201807090029

反映青秀区长湖路56号龙光君御华府底层商铺及小区内存在的诸多环保问题:1.7栋底层商铺庞秋华诊所长期向小区排放恶臭中药味,影响小区居住环境。2.底层商铺空调、换气系统室外机全部装在小区内部,排放的废气、油烟、噪声侵害业主身心健康。3.一栋、二栋面向公路局小区的区域长期露天堆放垃圾桶,臭味扰民严重。4.华景城私房菜每天经营到凌晨3点,食客喧哗声扰民,多次投诉,喧哗依旧。

南宁市

大气,土壤,噪音

1.庞秋华中医诊所位于青秀区龙光君御华府7号楼102号商铺,设有两个电煎药罐,煎药蒸汽通过家用抽油烟机从专用烟道排放,原来向小区抽风的两个排风孔已封堵、窗户也关闭,此项投诉不属实。2.龙光君御华府1号楼和7号楼底层商铺背面为小区走道,并无住户,据物业公司介绍,空调、换气系统室外机安装在商铺背面,朝向小区内部,是小区原有设计方案,商铺设有专用的排烟道通向楼顶,检查时未发现明显噪声、油烟污染现象,此项投诉不属实。3.关于长期露天堆放垃圾桶问题,经查,一栋、二栋面向公路局小区区域堆放垃圾桶是因为垃圾转运车下不了地下室,将垃圾桶拉出来临时存放,装车后送回原处,并非长期堆放,此项投诉不属实。4.广西华景私房菜工商执照名称为广西华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龙光君御华府7号楼111、112、113、114号、1号楼107、108号商铺,经营面积约800平方米。经向商家调查,世界杯比赛期间确有夜间顾客喧哗现象,青秀区组织南湖公安分局凤岭派出所社区民警到现场进行核查,民警已对店主做出口头警告,让其注意督促店内客人不要大声喧哗,若再产生噪音扰民问题,民警将依法对其做出处罚,此项投诉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3

X450000201807090030

反映上级部门对环保工作不重视、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编制少、人员不到位、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执法车辆少等问题,南宁市五县、七城区普遍存在环境执法人员极缺的现状,尤其在七个城区,如邕宁区环保局局长的位置长年空缺,良庆区环保局副局长的位置长年空缺,各城区环保局仅3-5人、各县虽然有环境监察大队和监测站,也是人员配备不足。各城区执法人员长期长期处于加班状态,也不能全面开展环境监管,基层环保人员经常面临动辄问责、处分、撤职的压力。虽然多次跟各级党委政府、市环保局、编办反映人员奇缺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严重挫伤基层环保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望中央环保督察组、各级党委政府、市环保局、编办等相关部门真正重视人员配备的问题,不要让环保人流汗又流泪。

南宁市

其他污染


反映的县区环保部门编制数较少主要是因为南宁市整体编制总量较少。截至目前,南宁市各县区环保部门空编率7.5%,市编办在单位网站举报邮箱、综合信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12130”电话举报系统、部门单位来文来函等均未收到反映县区环保机构人员奇缺的来信来函,同时也未收到县区和市环保部门向市编委要求增加县区环保机构人员编制申请。按照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南宁市已冻结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对于环保部门编制紧张问题,将结合本轮机构改革一并统筹考虑。南宁市五县、七城区环保部门领导干部由县区党委在征求市环保局党组意见后进行任免,其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区党委和县区人社部门任免。对于近年来邕宁区环保局局长位置空缺、良庆区环保局副局长位置空缺问题,市环保局多次与相关城区党委进行沟通,并指派局人事科多次与相关城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沟通,督促相关城区高度重视城区环保局领导配备到位问题。良庆区环保局存在空编的原因是预留编制用于配备副局长和城区干部交流调整,经良庆区党委组织部和编办慎重考虑,暂未对环保局副局长进行配备,目前良庆区环保局副局长拟任人选已经自治区环保厅审批同意,城区相关任免程序正在进行中。邕宁区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因个人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申请提前退休,城区党委结合城区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情况,对环保局局长岗位相关人选进行了充分研究和酝酿,并就人选问题多次与上级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反复沟通,目前城区环保局局长已配备到位。目前,隆安县环境监察大队参公,抽调后只有4人。马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参公编制8名,1人脱产扶贫。横县环境监察大队抽调后实在岗11人。上林县环境监察大队抽调后实际只有8人。良庆区环境监察大队抽调后在编在岗仅3人。邕宁区环境监察大队编制数8个,后勤控制数2个,现除后勤1名工作人员因近期退休空缺外,其余均已配备。基层环境执法工作量偏重,人员偏少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4

X450000201807090032

宾阳县新桥镇大庄村委郭塘村将与大庄村(草子顶山)前交界的半边山体挖掉,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景观,引起大庄村的草子顶山以及前面与郭塘村交界的山体有崩塌的危险。

南宁市

生态

经查,宾阳县新桥镇大庄村委郭塘村草子顶山距离村庄约600米,山体与村庄之间隔着贵隆高速公路。该山土质比较坚实,适合建房填方,是附近村民历年建房取土填方地点,加上贵隆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后,在2018年2月份,有群众以贵隆高速填土方的名义,半夜偶尔到该山偷挖取土外运填方,累计造成此处被挖山体面积约1亩,取土量约3000余方。目前高速公路路基已建好,道路已封闭施工,村民及周边群众已无法通往该处取土。针对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据现场调查发现,除了该挖山取土处造成少量水土流失外,主要是贵隆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填土方边坡未压实及未进行种草护坡、雨水冲刷造成。下一步,宾阳县将在该挖土点拉警戒线,树立警示标志,避免造成意外事件发生;在汛期期间加强该挖土点巡查,避免地质灾害发生造成水土流失;同时,要求贵隆高速公路项目部对公路边坡压实及种草护坡。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5

X450000201807090034

广西基层生态环境机构能力建设严重不足问题凸显,问题:1.乡镇无生态环境所,乡镇一级的环保工作几乎是空白。2.县(区)级环境保护局人员严重不足,达不到监察大队、监测站、环境应急机构等标准化建设人员要求。3.绝大部分县(区)级环境保护局没有执法用车。建议:1.成立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所,为县(区)级环保局二层机构。2.增加县(区)级环境保护局人员编制,达到标准化建设。3.配备县(区)级环境保护局执法用车,自管自用。

南宁市

其他污染

1.为突破乡镇一级没有环保机构的体制障碍,破解乡镇一级环境监管工作缺失难题,我区已于2014年7月至今在全区创新推行乡镇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和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机构“四所合一”改革,组建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将环保监管范围覆盖延伸到乡镇一级。
2.大部分市县两级环保局、环境监测机构、环境应急处置机构均是超编或满编状态,少数空编单位也只是因有退休人员、人事调动等原因空缺1至2名左右编制,环保系统人员编制资源配置基本能够保障当前工作开展需要,且随着工作任务量的增加而不断得到优化和加强,不存在上级部门不重视的情况。
3.关于“环保监测、监察设备落后”问题。首先,按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市县是环保基层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的主体。《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53号)明确规定“要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分清事权,分级负责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经费。”其次,自治区财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环保基层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2013—2018年累计安排3.61亿元,用于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事件现场监视系统建设、九洲江流域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改造、自治区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以及机动车环保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市县实施验建设及改造、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质量管理项目建设、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补助等环保基层能力建设项目。因此,自治区财政从职责上不存在对环保基层监测、监察能力建设不够重视问题。自治区财政也将继续支持环保基层监测、监察能力建设。
4.关于“配备县(区)级环境保护局执法用车,自管自用”问题。各级财政严格根据中央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5〕33号)要求核定环保监察(行政执法)用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全区环保监察(行政执法)用车按原配备数量一定比例保留,市级按50%、县级按60%保留;环保监测(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实有数保留。保留行政执法用车纳入执法执勤用车综合平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由于全国环保部门仍不属于中央规定配备执法执勤用车17个部门。下一步,如中央将环保部门列入配备执法执勤用车部门,我区可以根据各级环保部门执法机构设置、执法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编制,并根据各级政府财力配备环保监察执法执勤用车,以进一步强化环保监察执法用车保障。

部分属实

 

 

6

X450000201807090035

宾阳县黎塘镇三和塘村下照组环境卫生差,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没有专门管道收集外排。

南宁市

7月11日,宾阳县组织人员调查和走访周边村民,核实该村配备有保洁员18人,现场确实存在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乱丢乱放现象。由于该村目前尚未规划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及其收集管网建设,生活污水没有统一收集排放处理,短期内无法有效解决该村的生活污水排污问题。宾阳县立即组织镇干部、三和村委及村民群众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要求村民在建房时做好房前屋后的污水排污设施的建设;并强调村级保洁员工作纪律,加强日常清洁保洁。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7

X450000201807090040

反映五合德福村六律坡邕江岸边违章搭建砂场环境污染问题:1、该砂场在洗采沙过程中产生的泥水直接排入沿线河流,污染水质。2、装沙车因超载导致村中道路损坏严重。3、砂场作业时机械设备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休息。4、该砂场已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但仍然开机生产。

南宁市

生态

青秀区于7月7日至8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7月11日,青秀区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复查,该区域有砂场2处,分别为南宁市创信砂石经营部、楚胜砂场,均分布在邕江左岸六律大桥上游德福村辖区。南宁市创信砂石经营部位于德福村北尧坡,1997年开始营业,设有跨堤输送带1条、场地内作业运输带12条,办有工商营业执照,未能提供相关规划用地手续,没有发现有破坏河道边坡现象。楚胜砂场位于德福村原六律渡口附近,2017年5月份建成,办有工商营业执照,未能提供相关规划用地手续,违法搭盖两层活动板房,部分边坡出现坍塌,有水土流失情况。两家砂场的砂石来源是邕江上的砂船,均不在当地进行采取砂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不属实,楚胜砂场边坡出现坍塌,破坏江堤属实;砂场洗砂过程中的砂石均带水湿式作业,无粉尘产生,粉尘主要是由于运输车辆行驶带起的扬尘,粉尘很大属实,砂场生产时确有噪声,但砂场距离居民点较远,对居民生产造成影响较小。目前城区环保局已责令两家砂场停业整改,青秀区将对德福村六律坡及五合华侨林场附近的砂场继续摸底调查并开展专项整治。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8

X450000201807090044

反映当前环境监察、监测系统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不足,设备落后,监察、监测未能有效的联合执法,影响执法效率。有的县区配备的执法设备不足,十几个执法人员才配备几台移动执法设备,甚至没有。与同期相比,上传执法记录大幅度减少,严重制约留痕执法、监督执法工作。

南宁市

其他污染

1.为突破乡镇一级没有环保机构的体制障碍,破解乡镇一级环境监管工作缺失难题,我区已于2014年7月至今在全区创新推行乡镇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和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机构“四所合一”改革,组建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将环保监管范围覆盖延伸到乡镇一级。
2.大部分市县两级环保局、环境监测机构、环境应急处置机构均是超编或满编状态,少数空编单位也只是因有退休人员、人事调动等原因空缺1至2名左右编制,环保系统人员编制资源配置基本能够保障当前工作开展需要,且随着工作任务量的增加而不断得到优化和加强,不存在上级部门不重视的情况。
3.关于“环保监测、监察设备落后”问题。首先,按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市县是环保基层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的主体。《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53号)明确规定“要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分清事权,分级负责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经费。”其次,自治区财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环保基层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2013—2018年累计安排3.61亿元,用于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事件现场监视系统建设、九洲江流域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改造、自治区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以及机动车环保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市县实施验建设及改造、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质量管理项目建设、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补助等环保基层能力建设项目。因此,自治区财政从职责上不存在对环保基层监测、监察能力建设不够重视问题。自治区财政也将继续支持环保基层监测、监察能力建设。
4.关于“配备县(区)级环境保护局执法用车,自管自用”问题。各级财政严格根据中央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5〕33号)要求核定环保监察(行政执法)用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全区环保监察(行政执法)用车按原配备数量一定比例保留,市级按50%、县级按60%保留;环保监测(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实有数保留。保留行政执法用车纳入执法执勤用车综合平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由于全国环保部门仍不属于中央规定配备执法执勤用车17个部门。下一步,如中央将环保部门列入配备执法执勤用车部门,我区可以根据各级环保部门执法机构设置、执法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编制,并根据各级政府财力配备环保监察执法执勤用车,以进一步强化环保监察执法用车保障。

部分属实

 

 

9

X450000201807090049

反映中节能广西公司环境违法行为:1、该公司厂区高温蒸煮项目环评造假。为建设高温蒸煮医疗废物项目,该公司发通知让员工冒充村民,填写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表。2、该公司新建的第二暂存库没有办理任何环保手续,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的情况下,建设并使用该仓库储存中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油泥等危险废物。

南宁市

其他污染

1、关于反映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高温蒸煮医疗废物项目环评公众参与造假问题,该公司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用网上公示、张贴公告、媒体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收回调查表、现场召开座谈会、再次发放收回调查表等方式,公众参与工作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要求,环评单位项目组根据业主发放收回的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统计分析,不存在造假行为,并对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进行复核,公众参与调查结论基本反映了公众意见。2、2015年横县环保部门与南宁市环保部门对该中心第二暂存库环评审批、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当时认为该企业建设第二暂存库行为属环评审批许可内容,不属于“未批先建”行为。2018年1月自治区环保厅召开专题会议,认定该中心建设第二暂存库的行为属“未批先建”行为,横县环保局已按要求针对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现中心已清空第二暂存库。鉴于第二暂存库建设情况特殊,是否对该中心建设第二暂存库行为进行处罚,如何处罚横县还未有最终定论,现正向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申请业务指导,力争做到执法客观、公平和公正。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0

X450000201807090069

举报广西泰中贸易有限公司(林国春,公司地址南宁市五一西路15号)非法转移煤焦油。林国春长期与杭州锦江集团下属单位锦鑫化工(公司位于百色市田东县)合作非法转移煤焦油,每年非法处置煤焦油3000余吨。另外林国春还与位于南宁市武鸣县的多家陶瓷企业存在非法转移煤焦油的事实。实际武鸣县的陶瓷企业每年产生危险废物煤焦油近万吨,但每间企业每年只申报几十吨至几百吨。

南宁市

土壤

投诉反映的广西泰中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塑料原料、塑料添加剂、橡胶及制品等物品。该公司危险化学品许可通过无仓储批发的方式经营丙酮、苯、煤焦油等化学品。林国春为该公司股东之一,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调查组到该公司注册地址进行调查,其经营台账中未发现煤焦油交易记录。该公司以无仓储批发的经营方式销售塑料原料,由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代管代发,后者仓储物资主要为化肥及塑料原料,未发现储存有煤焦油等危险化学品。投诉反映的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15号为广西区果品食杂公司仓库,广西泰中贸易有限公司及林国春个人在该处未租有场地进行办公或储存货物,也未发现有其他存储或经营煤焦油的行为。2018年6月28日,武鸣区环保局召集城区10家陶瓷企业负责人调查煤焦油处置问题,经询问,均未进行私自非法转运。武鸣区环保局曾于2018年5月28日对10家陶瓷企业下达责令整改要求,要求陶瓷企业限期重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登记表,目前正在对10家陶瓷企业存在不按国家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或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部分属实

立案处罚

 

11

X450000201807090073

反映苏圩镇供电站过去300米的一条小河里漂浮有垃圾、死猪等,一直都没人处理,散发出的恶臭影响周边环境。

南宁市

大气

举报反映的小河实为良凤江上游支流桥云段,位于江南区苏圩镇苏圩社区境内,该河段地处偏僻,周边多为甘蔗地。2018年7月12日,江南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良凤江上游支流桥云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河段近50米长的河段漂浮有4头腐烂死猪和多个编织袋(经打捞确认袋内为死猪仔),河边能闻见明显的恶臭异味。江南区政府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开展打捞清理行动,并将清理上来的垃圾、死猪进行妥善填埋处理,于2018年7月13日完成该河段的清理工作。下一步,江南区政府将在该河段树立标识牌、设置隔离网,并加强对该河流的巡查检查,依法依规处理乱往河流丢弃死猪、垃圾的违法行为。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2

X450000201807090082

反映王灵镇双桥村委张村的马铵水库污染问题,该水库由于承包给个体养殖户,有养鸡、养鸭、养猪、养鱼的,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水库,糖厂也将污泥拉到水库倾倒,对水库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南宁市

水,土壤

经查,马铵水库实为马铵山塘,位于宾阳县王灵镇张安村委何村,山塘水面面积约20亩,周边搭建有3处简易棚,由古辣镇六尧村委四季村村民蒙超永承包。水面养鸭约2000羽,养殖时间已有20天左右,养鸭产生的排泄物直排,对水质存在一定影响,现场没有发现群众反映的养鸡、养猪以及糖厂往山塘倾倒污泥现象。同时,经现场询问张安村委支书及群众,也没有发现群众举报的糖厂将污泥拉到山塘倾倒现象。王灵镇政府责令蒙超永养殖户于2018年8月11日前自行对养殖场清理完毕,不允许在该山塘进行水面养殖;并要求蒙超永养殖户对山塘周边的鸭粪立即清除,并在养鸭清场之前,做到粪污日产日清,消除环境影响。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13

X450000201807090071

反映鹿寨镇飞鹿大道“城南美食城”中的酒吧、KTV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多次投诉未果。

柳州市

噪音

鹿寨县城南美食城酒吧、KTV共有4家,分别为鹿寨县名士酒吧、鹿寨县扣扣酒吧、鹿寨县威八搜乐酒吧、鹿寨县亿聚茶楼, 鹿寨县名士酒吧和鹿寨县亿聚茶楼均设有6个KTV包厢,鹿寨县扣扣酒吧和鹿寨县威八搜乐酒吧分别设有大厅一个,以DJ和歌舞表演为主,上述酒吧和KTV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营业过程中唱歌、DJ歌舞表演等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属实

限期整改

14

X450000201807090024

反映:1.桂林市市区栖霞路新桥往北方向“东江干休所”附近,小东江沿岸有人倾倒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造成 小东江水质受到影响。2.桂林市市区南门桥沿桃花江沿岸往东直至解放桥,有多个污水管的污水直排桃花江和漓江。3.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龙山村附近的茶树园里,有一个养猪场,猪粪水经过两个水池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的小溪里,影响周围环境。

桂林市

土壤,水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七星区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小东江沿岸区域属于穿山街道办事处七星村委及东江街道办事处六合社区管辖,小东江沿岸垃圾的清理工作由桂林市容发公司负责。栖霞路新桥往北方向“东江干休所”附近,小东江沿岸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及少量建筑垃圾的情况。
2.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漓江(解放桥至南门桥段)共发现排水口8个,使用功能均为雨水出口,其中有一个有污水流出,为滨江路(杉湖段)排水口,滨江路新建临时公厕接入其中,有轻微臭味。
3.临桂区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养猪场现有存栏猪47头,属农村散养户;不在禁养区范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养猪场沉淀池内粪污已满池且渗漏,设有集粪棚、猪粪舍外发酵床等粪污处理设施,无化尸池,有排污口,猪粪水进入二级沉淀池后直接沿业主开挖的小排水沟排入连接农田灌溉抽水站导流沟的积水塘中,遇到下雨天时粪污四处满溢,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七星区环卫部门立即组织对“东江干休所”附近、小东江沿岸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七星区城管部门将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和范围,严肃查处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
2.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已将滨江路新建临时公厕关闭,不让污水排到自然水体中,正在协调将公厕污水接入象山公园污水管,计划2018年9月底完成。
3.临桂区人民政府责令养猪场:新建集粪棚不少于15平方米,改扩建六级沉淀池不少于30立方米;实行雨污分流,干清粪、不冲栏,减少污水产生量;添加“除臭宝”等益生菌除臭、降臭;立即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对粪污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做好猪场内外环境卫生。以上整改工作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

15

X450000201807090037

全州县全州镇田伟村委的全州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导致周边的村庄苍蝇泛滥,同时村民担心的还有:垃圾产生的恶臭、垃圾场雨水所造成的渗漏排向问题、垃圾场对土地造成的污染等问题,恳请督察组查证。

桂林市

土壤,大气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全州县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全州镇田伟村委凤凰嘴,2009年经自治区环保厅审批,2015年经桂林市环保局验收。
1.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内工作人员每年根据季节变化采取提前预防措施,苍蝇能得到控制。但因为运行初期对苍蝇防控经验不足而导致有一年春季的几天时间内,周边村庄苍蝇相对较多。现在控蝇较好,没有出现类似情况。
2.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采取填埋覆盖措施,并经过相关监测部门对周边村庄空气进行监测,各项指标合格,对空气没有影响。垃圾渗滤液经过专业设备处理,经过在线监测达标后,通过辅设的专用管道排放到湘江。垃圾填埋场库区采用严密的防渗措施,且在整个垃圾填埋场周围设有6个地下水采水点及地表水采水点,每个月都进行1-2次的人工采样化验,各项指标均达标。

部分属实

1.全州县人民政府责成县市容局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规范运行,防止发生环境污染;
2.全州县人民政府责成县环保局严格监管和严密监测,将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纳入双随机监管名单,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3.全州县人民政府责成全州镇人民政府定期巡查,及时了解周边群众诉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16

X450000201807090046

反映绍水镇通往沿河新底宅村的路上,有几家养殖户(养猪、鸭)的污水直接排入沟渠,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环境;还有一家米粉厂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沟渠;现沟渠水污染严重并流入农田。

桂林市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全州县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四家养殖场分别是王xx养鸭场、王xx养鸭场(两人共用一个场地),唐xx养猪场、赵xx养猪场,以上4家养殖场均为非规模化养殖,未在禁养区内。米粉厂为全州县口口香米粉厂。
1.四家养殖场都存在没有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或处理设施简陋,雨污混流,污水直排等问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2.全州县口口香米粉厂:该厂废水处理设施为三级沉淀池,总容积约70个立方,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至路边污水沟,废气处理设施为水浴除尘器,锅炉使用的燃料是生物质颗粒,场地租赁军队用地,因为近期就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故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基本属实

1.全州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指导王XX、王XX养鸭场、赵XX养猪场、唐XX养猪场于2018年9月30日前规范建设污水污物处理设施,逾期未建成,绍水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予以取缔。
2.绍水镇人民政府责令全州县口口香米粉厂在2018年10月30前完成整体搬迁,并申办环评审批手续。

17

X450000201807090052

反映灌阳县裕民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新圩镇镇区的职工住宅楼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违法施工,严重损坏了该地上的祖坟及古树,并对后龙山、水源山等自然资源破坏。要求对损坏的财产予以赔偿。

桂林市

生态

举报问题不属实。
灌阳县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灌阳县裕民食品有限公司将位于新圩镇街上土地转让部分给灌阳县鑫达物流有限公司,并在灌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变更登记。灌阳县鑫达物流有限公司将该地块作为新圩镇和谐之家小区项目进行开发,于2018年3月28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投诉地块的项目建设在原灌阳县裕民食品有限公司围墙内,并未对后龙山、水源山等地破坏;原食品公司围墙内的祖坟并未损毁,其中6个祖坟与坟主达成协议进行了迁坟,经过村民同意和公示,签订了迁坟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剩下3个祖坟,正在协商处理迁坟事宜;原食品公司围墙内多为杂木,无古树存在。

不属实

灌阳县人民政府将对新圩镇和谐之家小区项目建设过程加强监管,督促其依法依规建设,避免出现破坏周围生态环境的行为。

18

X450000201807090054

一.桂林翔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并毁坏国家级公益生态林地和森林植被,非法占用并毁坏农用地(水田和旱地),非法破坏水源和地质结构,非法倾倒尾矿渣土危害河道行洪安全,非法倾倒电解锰废渣污染环境。二.全州县两河镇垃圾焚烧场启用于2012年,存在以下问题:1.焚烧场距离灌阳河仅有20米,雨水冲刷会导致垃圾污水直接流入灌阳河,污染河流。下游1300米就是两河水厂的取水点,影响饮水安全。2.焚烧场距离王家村直线距离仅300米,焚烧产生的有害气体直接影响村民的身心健康。3.焚烧场距离王家村李子山仅100米,距离灌阳河对岸农田仅500米,焚烧产生的气体影响农作物生长,存在减产和食品安全的风险。三、两河镇鲁水村委马鞍岭村“立口坪”新建一个备用垃圾焚烧池,该垃圾场位于“白水江”直流的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污染水源的风险。

桂林市

生态,大气,土壤,水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全州县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桂林翔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意在两河镇白水村委矿区内设置探矿权区域,2018年2月6日到期,现已到期停止勘探。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没有在该点洗矿,无尾矿渣土危害河道行洪现象,该探矿点在山坡上,不存在破坏水源问题,该公司在该探矿点没有进行电解锰作业,不存在非法倾倒电解锰废渣污染环境行为。现该点停产后未发现有开采探矿行为,也未出现探矿、洗矿行为,更无废水流入农田。2018年5月28日经全州县林业局技术人员鉴定,因探矿和山体塌方造成毁坏生态公益林60.6亩,商品林1.35亩,现正由全州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2.两河镇原垃圾焚烧场已于2018年6月25日停止使用,两河镇所有的生活垃圾均装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3.两河镇新建垃圾焚烧场经过前期调研、选址、环保评估,办理了环评备案登记,符合环保要求。该垃圾场自2017年12月竣工点火试运行后,到目前为止该垃圾场还未投入使用,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全州县人民政府将加强对桂林翔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探矿区巡查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探矿和以探代采、毁林、占用农田等行为。责成两河镇人民政府处理好涉农赔偿等问题。
2.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两河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原垃圾焚烧场的巡查和监督管理,防止死灰复燃;
3.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两河镇人民政府对新垃圾焚烧场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监督广西博世科公司严格规范运行,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19

X450000201807090072

反映漓江上游河道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采砂最严重的是川江河、六峒河、黄柏江交汇处的地方,破坏河道和旁边土地面积大概有500-1000亩;还有杨家村的一个300亩漓江环绕的岛屿,也因为采砂被严重破坏;希望上级部门调查情况。

桂林市

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兴安县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柳树山的漓江河道以及杨家庄河道的河段名为大溶江,由漓江干流,漓江干流六洞河及漓江一级支流川江和黄柏江三条河流在此汇集而成。该河段右岸为溶江镇司门村委杨家庄村,河中小岛为溶江镇司门村委杨家庄村所有。
1.因该流域淤积严重,为减少洪水灾害,兴安县于2012年11月22日分别对大溶江东田(杨家庄)段和川江石山脚段开展疏浚工程,疏浚工程正在实施中,计划于2018年年底完工。
2.2012年前该河段盗采河砂现象曾十分突出,兴安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予以了打击,从现场检查的情况看,目前该地无非法采砂现象。生态恢复较好。


部分属实

1.兴安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的力度,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砂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2.兴安县人民政府将在严打非法采砂的同时,引导设立正规采砂点,合理利用资源,保障群众合理的用砂需求。

20

X450000201807090079

反映三桂部队隔壁的漠上村子中的一家采石场和石灰窑(老板叫王勇)污染问题。现石场不生产了,但石灰窑仍然在生产,每天燃烧煤炭产生的烟尘和散发刺鼻气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对村民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桂林市

大气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兴安县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兴安县严关镇三桂部队隔壁圳南村共有石灰土立窑2口,2口窑均属王x所有,1口窑已停产多年,另1口窑已于2018年6月20日之前停产,属于淘汰落后产能,无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已列入兴安石灰土立窑拆除名单内。2018年6月20日兴安县人民政府下发《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限期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要求全县石灰土立窑企业于2018年6月24日前自行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对逾期未拆除生产设备和设施的企业将采取强制措施。

部分属实

1.按照《依法强制拆除石灰土立窑行动方案》,已定于7月17日开始依法对兴安县兴安镇、严关镇境内石灰土立窑进行强制关停工作,拆除毁坏原石灰土立窑内胆及耐火砖墙,并就近将土石方填埋,并用土石方将原石灰土立窖坑道用土石方填埋、平整、压实。
2.兴安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工作,避免关停企业死灰复燃,发现情况,马上采取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21

X450000201807090076

反映位于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龙洞村的荣晋采石场开采石料产生粉尘污染,运输车辆产生扬尘污染,村民的生活用水受到污染,开采产生的废泥填埋周边农田。

梧州市

生态,大气,土壤

1. 检查时企业没有正常生产,石场能按照国土、环保及水利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石料开采,安装和落实了相应的防尘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且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企业正常生产时粉尘能够达标排放。
2. 对石场运输时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道路有一定的扬尘产生。
3. 发现部分农田因雨季时石场排水不畅和运输道路的雨水渠没有修建好,雨水冲刷废泥,使部分稻田有0至5厘米黄泥浆。
4. 对附近村民的生活用水进行采样检测,目前未有结果。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督促石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生活用水监测结果,开展下一步相关整改工作。

 

22

X450000201807090078

关于梧州市藤县藤州镇老二夜宵摊油烟、噪声、室外占道经营、乱搭烟囱扰民的问题,周边居民已多次来信反映,此次来信反映该问题未得到解决:1.油烟问题,政府处理公示只是提到油烟收集到楼顶排放,但未提及油烟排放是否达标;2.噪声问题,回避公布夜宵摊的噪声源及噪声值,借口说是行人和车辆也产生噪声;3.该夜宵摊实际上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4.乱搭的烟囱是夜宵摊营业时使用,而非房东搭建的。

梧州市

大气,噪音

1.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规定“7.1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要求的油烟收集净化设施视同达标”。饮食店已安装了符合要求的油烟收集净化装置,该油烟装置取得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营业时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收集的气体按要求从楼顶排放。
2.7月10日晚,调查组工作人员再次到老二夜宵摊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在屋檐下摆设有4张台,陆续只有4拨食客到此消费饮食,未发现在该店消费饮食的客人有猜码和大声喧哗行为。环境监测人员对老二夜宵摊正常营业时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期间车辆不断来往经过,摩托车25辆次,小车9辆次。监测结果显示测量值与背景值差值为2分贝,背景值已超出限值标准,监测工作人员并对该夜宵摊周边街道进行噪声背景监测,背景监测结果均超限值要求。目前,藤县政府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老二夜宵摊开展油烟和噪声监测,得出的检测结果将及时报告和反馈,并作出相应处理。
3.据查,由于藤县部分夜宵摊是在房屋屋檐范围下经营,藤县正在逐步规范经营,目前对于夜宵摊档在夜间没有阻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暂时允许不超出房屋屋檐经营。
4.经查,搭建的烟囱为做好油烟排放而搭建的房屋防护措施,并非乱搭建行为。

部分属实

由藤县住建局根据工作职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在今后城市管理中,加强夜宵摊管理,划定一定区域作为经营场所并加强管理,逐步落实各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防止扰民事件发生。同时优化城市规划建设,进一步降低夜间出行的噪声影响;由藤县环保局继续跟进老二夜宵摊(现名称二姐饮食店)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要求老二夜宵摊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措施治理产生的污染物,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防止油烟扰民。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老二夜宵摊进行油烟和噪声监测;由公安管理部门加强日常巡逻,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对有违反行为的,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置处罚。

 

23

X450000201807090091

反映和平路26号梧州市第二幼儿园食堂快餐部老式烟囱直排油烟废气和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都未得到有效解决。

梧州市

大气,噪音

该幼儿园食堂早年根据餐饮业环保审批要求已安装了排烟管道通向屋顶排放,但由于位于二层外墙排烟管道的接驳口位置年久失修出现破损,导致油烟外漏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另外,厨房每日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是由于工作人员日常疏忽不注意窗户关紧闭所导致。

属实

不定时复查,检查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工作,对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在责令完成整改的同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4

X450000201807090066

反映南珠大道南珠家园里有一个垃圾堆场(高2米、长25米、宽1.5米),现每天都有人在此倾倒垃圾和焚烧垃圾,产生刺鼻恶臭及烟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并且存在火灾隐患。

北海市

大气,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南珠家园小区住户日常的生活垃圾由海城区保洁站每天定时上门收集清运。该小区大门南侧50米处确有一个垃圾堆,经了解,由于该小区内公共面积较小,找不到适合的地方堆放小区住户因装修等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旧家具等杂物,物业公司就暂时将这些垃圾堆放在大门外。同时,小区物业负责人承认有焚烧垃圾的行为,但没有群众反映的“每天都有人焚烧垃圾”情形。海城区工作人员责令南珠家园小区物业立即将小区大门左侧的混合垃圾清理干净。7月12日,该垃圾堆已清理完毕。

部分属实

海城区工作人员责令南珠家园小区物业立即将小区大门左侧的混合垃圾清理干净。7月12日,该垃圾堆已清理完毕。

 

25

X450000201807090033

防城区教育路73号养殖生猪,散发出的臭气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的生活。该区域是城镇居民区,属于禁养区域,群众向环保、住建、城管、社区反映,未得到解决。

防城港市

水,大气

群众举报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防城区教育路73号,业主禤祖旭,在住宅内养猪25头,养殖废弃物经下水道排入市政管网。

属实

2018年7月1日,区市政局、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文昌街道办等部门联合现场调查,经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现场指导,文昌街道办要求养殖户禤祖旭限期整改,搞好猪场周边环境卫生并妥善处理废弃物。7月2日,文昌街道办给养殖户禤祖旭送达了《环保专项整治通知书》,要求7月底前必须整改完毕,报文昌街道办验收核销。

26

X450000201807090067

反映防邕路198号阳光山水花园6栋B单元楼梯后面的绿地上,有人搭建2个鸡棚养鸡,散发恶臭味,污染周边环境;要求将其拆除、

防城港市

大气

2018年7月9日,区住建局会同珠河街道办、和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到现场进行核查,确定养鸡人为阳光山水小区6栋A单元12号房冯永珍、6栋A单元13号苏定娟。

属实

2018年7月10日,市住建委防城管理办、区综合执法局组织区市政局、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珠河街道办、和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阳光山水业主委员会对阳光山水小区6栋b单元违章搭建的两个鸡棚进行了依法拆除。

27

X450000201807090075

反映防城港市上思县城南开发小区私人蒸粉作坊的污染问题:1.城南开发小区内有四家私人蒸粉作坊,一家黄姓老板的位于县城凤凰路西三巷、一家梁姓老板的位于凰路西二巷、一家位于县气象局附近还有一家位于镇小学附近;2.此类私蒸粉作坊以速生桉为燃料,燃烧产生大量浓烟影响周边居民;3.作坊使用电锯切割速生桉做柴火时产生大量刺耳噪声影响居民作息。

防城港市

大气,噪音

经调查核实,上思县城南开发小区内共有5家米粉加工小作坊,存在如下问题:1.在县城区生产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米粉。2.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而生产加工米粉。3.加工间堆放柴火等易燃物,无灭火器设备,存在用火安全隐患。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加工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而上岗作业。5.在居民区使用柴火为燃料,未建设烟气处理设施,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及在使用电锯切割柴火产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外,梁初选米粉摊米粉加工作坊位于上思县思阳镇凤凰西二巷,与营业执照登记经营地址不符,属于超越经营范围(加工米粉)。上思县超贵饮食店是小作坊米粉加工,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属于超越经营范围。上思县黄世梅米粉摊米粉加工作坊位于上思县思阳镇富裕路西十巷,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不符,经营范围不符,属于超经营范围。黄腾基米粉加工点及韦家好米粉小作坊均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证件,属于无照经营行为。

基本属实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5家米粉小作坊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1)立即停产整顿,要求在10日内完成整改;(2)按照规定办理小作坊登记证;(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人员需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能上岗作业;(4)按食品小作坊的生产条件要求选好生产场所地理位置,完善生产加工场所以及配备生产设备设施;(5)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县工商局对超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不符的责令其变更营业执照;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

28

X450000201807090045

反映皇马工业园一区广西钦州力创特种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园区内正在安装两个大罐等一系列设施,怀疑正在建设大型冶炼厂。针对此事投诉人提出皇马工业园区没有规划建设类似高危设施,该项目是否办理相关手续,是否违规违法建设。请相关部门调查了解。

钦州市

其他污染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广西钦州广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广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钦州皇马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负责建设钦北区天然气利用项目,现租用广西钦州力创特种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9月停产至今)二期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建设钦州LNG临时供气站。现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工程筹建、生产准备、市场开发等各项工作,先后完成了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可研编制、详细规划编制、办理完成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批复等相关前期工作。同时,该公司积极与钦北区政府、大垌镇人民政府协调推进皇马工业园四区项目综合站征地工作,争取将综合站迁至皇马四区。广西钦州力创特种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园区内近期安装2个大的储罐等一系列设施问题属实。
钦北区天然气利用项目供气站主要供应天然气清洁能源,符合园区规划,符合环保及安全生产要求,不属于冶炼厂类型,不是在建大型冶炼厂。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要求广西钦州广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建设,同时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尽快落实综合站项目用地,推进综合站建设。
责成钦北区政府继续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检查,确保工业园区和谐稳定。

 

29

X450000201807090022

反映港北区一中(旧营建路主校区)高音广播的严重噪音污染,时间段为早上6:05-6:30(周一6:05-7:00),及中午14:05起床提示广播。群众向市教育局、公安局反映,没见效果。

贵港市

噪音

2018年7月10日下午,港北区政府组织区环保、教育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该学校现场调查。该学校已于2018年6月30日开始放暑假,假期没有使用广播。
据调查,市教育局没有接到相关的投诉电话;该学校也没有接到过公安部门转办来的关于广播噪声污染的投诉案件。
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港北区一中已于6月29日按照港北区环保、教育等部门的要求整改完成,不在休息时间(午间为12:00至14:30,夜间为22:00至次日早晨6:00)使用广播,并将外部音柱做了适当调整,将学校操场附近对居民影响较大的两个音柱进行拆除,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但因部分居民距离学校太近,无法完全消除广播噪声污染的影响。
我市责成港北区政府督促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对港北区一中的管理工作,由港北区政府督促区教育局责令该将学校将起床广播改为电铃方式,减少起床广播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30

X450000201807090023

平南县上渡镇大成村农贸市场边的垃圾池,臭气冲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贵港市

土壤

2018年7月9日,平南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工商、上渡街道等相关部门现场调查,发现大成村大成农贸市场的垃圾池堆积有1/3池垃圾未清运,垃圾池周边散落较多垃圾,并有臭味散发,垃圾池有破损现象。经向大成村委干部和周边群众进行了解,上渡街道办和垃圾清运队签订协议要求是日产日清,清运队平时基本是2天清运1次。近段时间因垃圾清运车辆正在维修,造成垃圾未能及时清理。
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一)平南县政府督促上渡街道办尽快清理大成村大成农贸市场垃圾池的堆积垃圾。
(二)平南县政府督促上渡街道办加强对大成村垃圾清运队监管,督促清运队多巡查、勤清运。确保其按时清运垃圾,杜绝有垃圾堆积现象发生。

31

X450000201807090039

反映桂平市石咀镇平治村二队李宏春在村中民房前养猪一百头,臭味大,污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

贵港市

水,大气

李宏春养殖户周围均有民居,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污染物直接排放,在猪场附近可闻到轻微异味,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限期整治。一是由桂平市石咀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养殖户限期完善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养殖废弃物外排;二是由桂平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和石咀镇政府推广菌草饲料喂养,解决恶臭问题;三是由石咀镇政府督促养殖户加强管理,及时清理粪便和沼液,采用发酵房消化养殖废物。

32

X450000201807090086

蒙圩镇蒙圩村永盛街363号刘相养殖户养猪场位于小博士幼儿园门口,距离居民区近,异味大,蚊虫多。要求整治该猪场污染。

贵港市

桂平市蒙圩镇刘湘养殖户,位于桂平市蒙圩镇蒙圩村永盛街363号,其四周均为密集的居民住宅,养殖废水有少部分排入该养殖户南面的生活污水沟,排水沟有蚊虫滋生和恶臭异味现象。现场勘验猪圈时,可闻到从猪圈散发出的恶臭气味。
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桂平市蒙圩镇人民政府下达通知,责令桂平市蒙圩镇刘湘养殖户在2018年11月11日前完成搬迁工作;
2.桂平市蒙圩镇人民政府督促桂平市蒙圩镇刘湘养殖户,在搬迁前要落实好对恶臭异味以及养殖户周围蚊虫滋生等问题的整治工作,防止影响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

33

X450000201807090089

反映金贵苑小区附近每天夜晚乱摆的流动烧烤摊及夜市摊产生的油烟废气、喝酒猜码声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贵港市

大气,噪音

龙记宵夜摊正常进行露天经营,主要经营小炒、烧烤等餐饮服务,经营设备由一个操作台、一台冰箱、一个烧烤炉、两台大功率排气扇及部分台凳组成;经营时该宵夜摊面向金贵苑小区,产生的油烟直接使用排气扇抽排。
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关停取缔。桂平市综合执法办采取强制措施对龙记宵夜摊部分设备进行没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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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50000201807090021

博白镇柯木村甘屋元队庞旺的博白绿珠红砖厂无相关证件非法开采生产,砍伐山林挖土制砖。

玉林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2018年7月11日,博白县国土资源局会同经贸局、林业局、工商局、环保局、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博白镇政府等部门进行调查,柯木红砖厂已停工停产。该砖厂没有占用到林地,也没有发现属于砖厂业主砍伐山林、挖取林土的现象。据调查了解,该砖厂已长期停工停产至今。此次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而不是近期发生或现在进行的问题。该砖厂未办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环评手续,工商管理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未发现悬挂有营业执照,砖厂负责人也未能提供工商执照。
综上调查,“博白镇柯木村甘屋元队庞旺的博白绿珠红砖厂无相关证件非法开采生产”情况属实;“砍伐山林挖土制砖”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35

X450000201807090031

粤桂交界处陆川县清湖镇礼忠石场破坏生态,2006年至今,已有几十亩农田被石场废料填埋,并建有房子。

玉林市

生态

礼忠石场成立于2012年8月2日,该矿山企业符合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并缴清各种费用。办理有《营业执照》、《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以上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关于“礼忠石场破坏生态”的问题,陆川县清湖镇礼忠石场2018年2月28日经自治区林业厅审核后批准该矿使用林地2.5642公顷(桂林审政字〔2018〕159号),持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于2017年7月3日取得陆川县环保局验收批复(陆环验〔2017〕6号),现场未发现有破坏生态的现象。
关于“2006年至今,已有几十亩农田被石场废料填埋,并建有房子”的问题,该石场矿区东、南、北三面均与广东辖地接壤,西面属广西管辖区,未发现有填埋农田现象,未发现有建房子。 检查后,工作组要求:责令7月底前加装喷淋设施,及时清理被泥土填满的排水沟和沉沙池。

不属实

限期整改

 

36

X450000201807090036

陆川县沙坡镇仙山村黄沙水库旁的油毡厂臭气扰民多年,当地政府曾于2013年对该厂进行拆除,但2014年该厂重新扩大厂房加大生产,请彻查。

玉林市

大气

陆川县沙坡镇仙山村黄沙水库旁的油毡厂是陆川县虹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区内外没有闻到臭气,该公司周边500米内无居民住宅点。该公司于2009年5月办理有环评审批登记表,该公司陆续对旧设备进行更新调试。2014年1月16日因投诉问题由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陆环限改〔2014〕1号)后,立即停产并对部分旧厂房及设备进行拆除(非举报人举报的当地政府曾于2013年对该厂进行拆除)。2014年陆川县宝石油毡厂在原厂址上成立广西陆川虹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并陆续对旧设备进行更新调试,于2016年6月份整改完毕,现已正常生产。
该公司证照齐全,陆川县工商局于2017年3月28日给广西陆川虹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22MA5L272Q09);法定代表人:莫忠福;经营范围:防水材料的生产销售。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7年5月23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登记备案(陆发改备案〔2017〕120号)。陆川县环保局排放污染物许可证(陆环(2018)许字第(10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8年6月15日核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桂XK08-005-09001)。

不属实

 

37

X450000201807090053

平政镇恒祥花园旁边的梁记夜宵城,为一临时搭建的夜宵摊,每晚经营至凌晨2、3点,产生油烟大,噪音大,严重影响居民的作息,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未见拆除。

玉林市

大气,噪音

举报人反映的梁记夜宵城位于平政镇新开发的恒祥花园小区旁,靠近北宝二级公路,夜宵城位置比较偏僻,附近50米范围内的房子还在建设中暂未有人居住。该夜宵城经营者为梁生,系平政镇平政村人。调查发现经营者梁生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小餐饮登记证》的情况下,利用该村闲置土地搭建简易棚屋,晚上主要面向路过的旅客提供煮粉,有时候会经营到凌晨2、3点。6月份以来平政镇巡逻组巡逻时,该夜宵城的生意一直非常惨淡,大部分时间都是老板的朋友在店里纳凉闲聊,未发现有大量油烟排出,也未见有大量客人聚集吵闹的情况。已责令立即停止经营。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38

X450000201807090055

1、反映金鸡广场对面玉林高中附属中学到金都花园小区门口的人行道上每天下午4点到凌晨3点摆满流动摊(烧烤摊、烧饼摊等),造成人行道拥堵,产生大量垃圾和油烟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2、城西开发区丰裕街市场入口处沿江道路边乱摆摊、乱停车、乱扔垃圾比较严重。

玉林市

大气,土壤

2018年7月11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金鸡广场对面路段进行了现场巡查,巡查发现该路段确实存在举报人举报的有流动摊主占道经营问题,但未发现有举报中反映的现场有大量垃圾及油烟污染问题,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已对该情况进行综合整治,该点市容环境已改善。
2018年7月12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城西开发区丰裕街市场入口处沿江道路边的占道经营问题进行调查,经查,现场的确存在乱摆摊、乱停车等问题,但当天调查未发现现场有乱扔垃圾的情况。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市执法局会同交警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综合整治。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39

X450000201807090056

反映民主南路188号的畜禽批发市场违反《玉林市畜禽养殖管理条例》及《环保法》相关规定,为何不将其取缔。

玉林市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民主南路188号的畜禽批发市场违反《玉林市畜禽养殖管理条例》及《环保法》相关规定问题部分属实,该市场是零售批发市场,不是养殖场;该市场经营过程确实有屠宰鸡鸭产生的废水、鸡鸭粪便产生的臭气。
本举报与多批次举报禽畜市场的问题重复,举报人目的是要市场最终搬迁或取缔。经调查,该市场建于九十年代,当时位置远离玉林市中心,属于较偏僻地段,符合当时的规划,现要取缔搬迁,不仅要重新规划选址,而且需多方论证,需要一定时间,目前只能进行整改。目前玉州区南江街道已牵头相关部门督促市场按既定方案进行整改,现市场整改仍在进行中。
2018年6月16日,玉州区工作组到举报地点禽畜市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场确有异味散发情况,对市场周围住户造成一定影响。现阶段该市场仍在按既定方案整改阶段。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40

X450000201807090057

反映樟木镇开发区主干道的陈弟弟烧烤摊等多个烧烤店,晚上占道经营时,产生大量油烟和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玉林市

大气,噪音

2018年7月12日,福绵区成立专门工作组,由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和樟木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到举报人反映的烧烤摊档进行了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的烧烤摊,位于樟木镇开发区农业银行旁边,业主分别为陈超、庞林、杨祖义。烧烤摊油烟排放设备不完善,经营时油烟通过排气扇扩散。另外,由于部分食客消费时不够文明,在吃烧烤时大声说话或喝酒猜拳大喊的行为,直接吵到周边居民休息。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41

X450000201807090058

1、玉州区七中旁边十字路口,有几家卖肉、买菜的摊点和夜宵摊,违规占道经营,导致周边环境卫生脏乱。2、玉州区丽江家园小区后面通道与隔壁滨江名庭的通道变成菜市,每天产生大量垃圾、臭气熏天,噪声扰民等问题,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3、丽江家园小区1-6栋楼下的垃圾每天不处理完,导致臭气熏天,

玉林市

土壤,大气

2018年7月12日上午9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玉州区玉城街道办对玉州区七中旁边东兴街与明兴巷十字路口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东兴街与明兴巷交汇的十字路口附近卖肉摊点三家,买菜摊点十来家,夜宵摊二家,部分摊点搭建有雨棚,均属于占道经营。地面烂菜叶、卖肉处的垃圾较多,导致周边看起来环境卫生较为脏乱。据了解,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该处自发形成一路边菜市场,至今二十多年,随着城市的变迁东兴街边菜市场渐渐消失,只剩下零星的一些摊点。
2018年7月13日,市执法局与玉城街道办对投诉人反映的玉州区丽江家园小区后面与隔壁滨江名庭小区之间的通道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查时发现丽江家园小区与滨江名庭小区之间的通道存在占道经营、乱摆乱买等问题,摊贩在该通道留下了不少垃圾,如鸡鸭屎、鸡鸭羽毛、菜叶、果皮等,并产生一定的异味,对周边的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经了解,该通道安排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清扫,每天下午4点钟左右都会清扫一遍。
关于群众投诉反映丽江家园小区1-6栋楼下的垃圾每天处理不完,导致臭气熏天的问题,2018年7月13日下午,玉城街道组成玉州区工作组到投诉人反映的玉州区丽江家园小区1—6栋楼下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检查发现,丽江家园小区只有1栋,2栋,3栋,5栋,6栋楼房。1栋和2栋楼下有少量垃圾散在垃圾桶周围,垃圾桶里堆积满了垃圾,但还没被收集走。3栋、5栋、6栋的垃圾桶里垃圾已经被收集完,垃圾桶周围较干净。丽江家园小区的生活垃圾是由丽江家园小区物业请环卫处的工人进行收集,每天收集两次。检查时未发现垃圾达到臭气熏天的程度,只是发出轻微的臭味。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42

X450000201807090059

1、反映南江中心小学旁烂尾楼内的水塘,由于周边居民将垃圾丢入该水塘,导致水质发黑,影响周边环境。2、玉州区城站路水晶城小区前面的道路乱摆摊现象严重,产生大量垃圾污染周边环境。

玉林市

土壤,水

2018年7月12日,玉州区工作组到举报地点现场调查。经查:
1、反映南江中心小学旁烂尾楼内的水塘,由于周边居民将垃圾丢入该水塘,导致水质发黑,影响周边环境问题基本属实。所反映的水塘,实为新民路天元海天新城烂尾楼未完工的地下车库。2014年至今,该楼盘一直处于停建状态。而楼盘地下车库相关排水设施还没有建设,经过几年雨水的积累,形成了现在的“水塘”。“水塘”水确有发黑现象,主要原因是水长期不流通所致,附近居民丢扔的少量生活垃圾也造成了一定影响,现场调查时未闻到有明显臭味。2、反映玉州区城站路水晶城小区前面的道路乱摆摊现象严重,产生大量垃圾污染周边环境问题,部分属实。玉州区城站路水晶城小区前面的道路属玉林市城市管理综执法局管理,玉林市城管四大队每天都安排值班人员在此路段值班执勤,道路上的生活垃圾,每天都有市环卫工人专人打扫。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有乱摆乱卖及大量垃圾污染周边环境现象,经走访群众了解,确有少数几个小商小贩与城管执法人员打游击,无视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钻交换班空子来摆卖。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43

X450000201807090060

反映陆川县大多砖窑厂无任何手续,如良田镇的竹山砖厂、刘氏砖厂;清湖镇的大岭坳砖厂、卖蔗坡砖厂;古城镇的创业砖厂、洋米砖厂、榕树砖厂、广界砖厂、八角砖厂、春发砖厂、双福砖厂、顺发砖厂等。这些砖厂都无环保治理设施、无任何环保手续、大量使用未经审批的林地。希望相关部门调查了解。

玉林市

大气

信访案件中涉及的刘氏砖厂、创业砖厂、洋米山砖厂、八角砖厂、顺发砖厂等共计5家砖厂所使用土地有部分属于林地,未到林业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未到陆川县墙改办办理相关手续,无营业执照、环保审批手续。
竹山砖厂、卖蔗坡砖厂、广界砖厂、春发砖厂等共计4家砖厂未使用林地;未到陆川县墙改办办理相关手续,无营业执照、环保审批手续。
大岭坳砖厂有营业执照,未使用林地,未到陆川县墙改办办理相关手续,无环保审批手续。
双福砖厂建设用地属农业用地,不需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依法办理;办理有项目投资立项、墙体材料工艺设备登记备案(已过期)、工商营业执照、按照环评要求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并取得环保审批手续。
榕树砖厂属广东省管辖范围,陆川县无管辖权限。
2018年7月6日,陆川县供电部门采取切断高压回路线和拆除用电设备,依法对信访案件中反映的良田镇、清湖镇、古城镇等11家砖厂实施强制断电处理。7月12日,陆川县调查组再次到现场巡查发现,11家砖厂断电至今仍处于停产状态,厂内没有生产工人,且未发现生产迹象。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停产整改
立案处罚(未定)

 

44

X450000201807090061

反映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后门处,机房内的设备机器24小时运行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玉林市

噪音

经排查发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后门(西门)唯一有设备24小时运行的场所为医院污水站,产生噪音干扰源的主要为高空排放设备和投药设备。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该院已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广西玉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7月3日至4日对医院污水站及周边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音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临近医院西门的万花路居民区检测到的噪音也符合排放标准。为尽量减少影响,市卫计委督促第一人民医院于近期在污水站房间内加装隔音玻璃、隔音棉,降低噪音。

不属实

限期整改

 

45

X450000201807090080

反映容县天天食品公司将其分布于容县15个乡镇的屠宰场原址改为商品用地出售,然后再非法建新的屠宰场(无环保手续),目前建成的有石头镇屠宰场、罗江镇屠宰场等,这些屠宰场无环保设施,直接排放污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玉林市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1.依据容县天天食品公司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容县天天食品公司屠宰场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性质,用途为商业、商服和城镇住宅用地。
2.石头镇、罗江镇新建的屠宰场尚未取得环评手续。
3.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均配套建设有化粪池等环保设施,屠宰过程产生的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4.容县环境监测站对屠宰场排放情况采样检测,将根据结果依法处理。初步拟定立案处罚,一是对未批先建行为拟按投资总额的3%进行处罚。二是待容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确定是否处罚。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立案处罚(未定)

 

46

X450000201807090083

反映大南路嘉华小区旁边的车保姆和细弟维修中心,喷漆作业时产生的油漆味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对其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多次向当地部门投诉,一直都没得解决。

玉林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8年7月12日,玉州区工作组到举报地点现场调查。经查:
投诉人所反映的车保姆和细弟维修中心分别是:玉林市玉州区车保姆汽车维修部和玉林市玉州区细弟汽车维修服务部。
1.玉林市玉州区车保姆汽车维修部位于玉林市大南路中段新联村老屋村铺面(月亮弯三叉路);该服务部正常营业;主要从事汽车维修、喷漆;主要设备有:喷漆房1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喷漆废气、机械噪声。该服务部喷漆废气经过滤棉和水柜经管道通到星铁硼顶排放、噪声直接排放。未办理有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末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
2.玉林市玉州区细弟汽车维修服务部位于玉林市大南路中段新联村老屋村铺面(月亮弯三叉路口第2、3间铺面)该服务部正常营业;主要从事汽车维修、喷漆;主要设备有:喷漆房1间、提升机2台、拆胎机1台、空压机1台;现场待喷漆汽车1辆;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喷漆废气、机械噪声;该服务部喷漆废气经过滤棉和水柜经管道通到星铁硼顶排放,未办理有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立案处罚

 

47

X450000201807090085

反映玉林市工商局行政办公楼内食堂安装排风机产生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玉林市

噪音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玉林市工商局机关食堂设在其办公楼13楼,于2015年7月建成和使用,该办公大楼距离旁边居民小区约60米,机关食堂的排风机采用的是无烟技术处理的设备。食堂仅开设早餐和中餐,为了按时按质供应机关工作人员早餐、中餐,排风机使用的时间一般为早上6:40-7:30,中午10:30-11:30,平时单位节假日也没有使用。经现场测试,该排风机在使用时声音直接传递到对面,的确存在一定噪音,因为清晨比较安静,所以旁边居民感到排风机声音比较明显。将通过技术手段降低噪音,对排风机出风口进行改造,并改革食品加工方法,减少排风机使用时间。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48

X450000201807090041

反映广西南方电网没有按照凭证供电,为非法企业(非法采石场、无言机制木炭厂、石材加工厂等)乱接供电,是造成广西非法企业“死灰复燃”的主要原因。特别是百色市、河池市地区尤为严重,曾经一个县的国土部门、环保部门要对一非法采石场进行关停,三次函告该县供电部门,但供电部门拒绝执行。投诉人来信要求当地供电部门认真执行相关部门对非法企业限电的政策。

百色市

其他污染

百色:未发现广西南方电网(百色供电局)为非法企业(非法采石场、无烟机制木炭厂、石材加工厂等)乱接供电情况;未发现各县(市、区)国土部门、环保部门函告该县(市、区)供电部门,要求对非法采石场等进行关停,但供电部门拒绝执行情况。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反馈,2016年以来均无国土、环保等政府部门发函要求供电部门对违法企业断电但没有得到执行的案件。该群众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河池:经自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用电政策办理用电报装及供电,我局供电辖区的采石场、加工石材、机制木炭等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开采证等报装材料齐全,没有发现无证照用电企业。
经核查,我局及直管的六个县(区、局)供电局拒绝执行国土部门、环保部门要求对非法用电企业停业供电的问题不属实。市供电局及直管的六个县(区、局)供电局对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非法企业已严格按照国土部门、环保部门或其它政府部门通知要求实施停止供电。

不属实

49

X450000201807090050

反映泗城镇览沙村那捞村原在揽京小学下面的木炭厂搬迁到离村子更近的地方建厂,该厂未配套建设有环保设施,每天排出的黑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村民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容易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该问题多次反映未果。

百色市

大气

经核实,1.凌云县廖氏炭业有限公司的凌云县机制木炭生产加工销售项目搬迁后,尚处于厂区三通一平建设阶段,还没有安装设备进行生产,所以没有污染物产生。2.凌云县廖氏机制木炭加工厂部分设备已拆除,2间炭化窑还在生产,其中一间在生产,一间在装窑。凌云县鸿源制炭厂正4间炭化窑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但处理效果不明显,制棒和炭化窑的烟囱依然时不时有部分废气排出。3.凌云县各职能部门均未收到群众关于凌云县机制木炭生产加工销售项目迁厂问题的反映.所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立案处罚、停产整改

50

X450000201807090062

反映龙景街道办事处大同村那鸡屯的村民长期生活在污水边,请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了解。

百色市

大同村那鸡屯村民黄松学与覃正良楼房之间有一处面积约50平方米的三角形低洼地,该低洼地积水为死水,不与外界连通。该低洼地为村民黄松学所有,临近地块为村民覃正良所有,覃正良在自己的地块上建起围墙,导致运输泥土的车辆无法进入,黄松学无法进行填埋,又因为邻里矛盾,黄松学与覃正良互不相让。
因此,该问题属实。

属实

 

51

X450000201807090063

反映田林县屠宰场将生猪存放在田林县通往八桂乡铁路立交桥附近空闲地搭建的猪栏和租用的村民房屋中,造成附近污染严重、臭气熏天。

百色市

大气

在田林县通往八桂乡铁路立交桥附近空闲地确实存在搭建猪舍的情况,但并不是田林县屠宰场进行搭建,而是个体工商户韦尚荣、韦尚升、韦汉平、陆树才4人搭建的临时猪舍和黄武周、黄瑞荣2人租用村民房屋作为临时猪舍。每天外地猪贩用大车将生猪运送到通往八桂乡铁路立交桥附近后与此6位个体工商户交易,后将猪存放到猪舍临时存放。临时猪舍每天产生的猪粪便绝大部分均收集放袋转给村民放菜地,其余粪污通过用水冲洗进行清理,粪污直接排入水沟,猪舍周围有一定的臭味。个体工商户每天在通往八桂乡铁路立交桥附近进行生猪交易后,将生猪赶进临时猪舍暂存,待到下午15:30左右,又将生猪赶到田林县屠宰场,赶猪过程中确实会有猪粪便产生,并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臭气影响。
因此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52

X450000201807090064

1、反映地爱新街桥旁一家卖家电的商铺占用人行道,每天播放音乐到晚上10点左右,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没能解决。2、反映市内至大华厂这段路中的公交站台,因环卫站洒水车冲刷路面时导致脏水飙到公交站台座椅和广告牌。

百色市

噪音

经核实:
1.商户彭玲辉占用市土储中心收储地块搭棚经营商品,属于占用国有土地违建搭栅。该路段属于城区老旧道路,路面狭窄,未设有人行道,该店铺无占用市政道路或人行道情况。其早9点开市至晚上21:30分收摊,未超过晚上10点。店户在营业期间确实存在持续播放音乐的行为,且音量声较大,由于周边居民距该店铺较近,播放音乐时的确会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2.进城大道由于大货车、泥头车等往来车辆较多,每天车轮带泥上路、撒漏等情况时有发生,造成道路污染。为保证进城大道干净整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根据我市扬尘整治等工作部署,环卫部门每天对进城大道进行机械清扫、冲洗及降尘作业。高压清洗车对路面进行冲洗时,少量污水会飞溅到公交站台座椅和广告牌上。同时,由于雨水、灰尘等污染,公交站台的座椅和广告牌上有污渍。
因此,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53

X450000201807090070

市商务局一区宿舍住户反映,新兴路恒基商场垃圾存放屋每天堆放各种垃圾散发的臭气影响周边住户的生活环境。去年恒基广场恒源大酒店开张营业以来,酒店晚上的K歌声和高压锅炉炒菜声及抽风排烟机声,影响居民休息。还有酒店外墙壁灯造成光污染。

百色市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问题一:1.恒基商场垃圾屋垃圾每天由百色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卫生由商场保洁员负责打扫和清洗,每天2次。屋内垃圾箱均为封闭式垃圾箱,除了清运和打扫均关上卷闸门,减少臭气溢散。但由于垃圾屋与市商务局宿舍区仅一墙之隔,炎热天气加快了垃圾发酵和变质,确实产生少量臭气从卷闸门溢散,打开卷闸门清运垃圾和打扫卫生时也会有一定的臭气产生。2.恒基广场于6月11日和12日在垃圾屋旁边清掏下水道隔油池,部分污泥污物渗入到旁边堆放的建筑垃圾里,产生较浓的臭味。因此,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1.核查当晚右江区环境监测站对北部湾家宴、佰迪乐KTV厨房高压锅炉炒菜声及抽风排烟机声、K歌声进行布点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同时,发现包厢门在打开时传出的声音较大,关紧门时声音明显减小。2.恒源大酒店外墙上的楼宇亮化灯起装饰作用,光线微弱、柔和。百色鑫泰投资有限公司在恒源大酒店西北侧搭建的遮雨棚上安装照明灯为150W的LED灯,光线耀眼。并现场咨询市商务局住户,实为遮雨棚上安装照明灯光线影响居民休息。因此,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54

X450000201807090084

反映县周边许多小建材厂环境污染问题,这些小厂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也未安装有环保设施,产生大量的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和噪声污染。有以下工厂:炼沙村周边的平果白加白腻子粉厂、欣旺达装饰材料厂、平果美白腻子粉厂、平果先红河沙海沙筛选厂;巴赖屯周边的:一个在中石油加油站旁的(没有挂牌)、一个在水泥厂路口(没有挂牌);龙居屯第七小学旁有个灰钙粉加工厂(没有挂牌);那厘屯南方加油站旁超旺建材涂料厂、那厘交警中队旁亿臣涂料厂;新安镇到峨村腻子粉厂。

百色市

大气,噪音

2018年7月12日,平果县联合调查组对群众举报的小建材厂逐一排查,发现涉及的十家小建材厂均无环评审批手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修订)的通知》(桂环发〔2015〕31号)中“腻子粉加工(不含原料生产的),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要求,这些小建材厂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腻子粉加工生产、包装、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和振动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综上,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停产整改、查封扣押

55

X450000201807090087

反映百东水库取水口每天有大量船只经过,由于船只长期泡在水里会释放油漆导致水质污染;距离取水口坡上有一间茅厕的污水也会对水库水质造成污染。

百色市

经核实:1.百东河水库现用取水口距离坝首约50米,坝首右侧100米处船泊地有62艘小型机动船舶,除2艘属右江灌区管理局巡查用船外,其他均属于群众自行建造,用于农业生产运输。2.自从2012以来,根据监测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百东河水库水质保持在Ⅱ类水标准范围内。3.位于坡上一小间房屋为百色市右江灌区管理局水库库边配电房和抽水房,现已废弃多年不用,现场未发现有大小便痕迹。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立即改正

56

X450000201807090088

反映广西华银铝业公司生产产生粉尘污染,排放污水造成农田受到污染,影响安阳村村民生活。

百色市

水,大气

反映问题1部分属实,华银铝公司购置的煤经分析化验均为低硫煤。排放的烟气二氧化硫和颗粒物达标排放。灰渣库运输道路未硬化,路面散落灰渣,运输产生的扬尘影响道路两边农田。
反映问题2部分属实。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已于2012年进行切断,现无排污口。2016年曾3次出现综合循环水、厂区冲洗用水从雨水外排口排入马隘河问题,马隘河不涉及饮用水。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57

X450000201807090065

反映流经黄田镇路花村贺州温泉公司的小溪,由于温泉公司旁的大型猪场(存栏约150头)将污水排入小溪中造成污染且散发出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贺州市

平桂区工作小组排查了贺州温泉周边居民区,发现部分符合的养殖户有2户。
一、廖章财户:现在饲养有肉猪50头,仔猪20头,母猪11头,猪舍面积300平方米,砖瓦结构,建有沉淀池1座6立方米,粪房1间约3平方。猪舍位于黄田镇路花村6组,距离路花村温泉公司300多米,廖章财户的沉淀池出料口和粪房都建在猪场旁边,现场发现沉淀池出料口处比较满,有少量粪污水溢出,有少许臭气。
二、廖章廷户:现在饲养有肉猪100头(大约50公斤左右),猪舍面积200平方米,砖棚结构,建有沉淀池1座6立方米,沼气池1座8立方米,粪房1间约4平方。猪舍位于黄田镇路花村6组,距离路花村温泉公司200多米。廖章廷户的沉淀池出料口与沼气池相通,沼气池有管道直通到其距离猪场50米左右的果园,粪房建在猪场旁边,现场未发现有粪污水溢出,有少许臭气。
三、针对上述情况,平桂区畜牧部门下达指导建议书,建议投喂、喷洒除臭益生菌;建议尽量减少水冲洗猪舍,减少污水产生,定期清理沼气池;清理堆粪房,不能堆放过多猪粪散发臭味影响他人。平桂区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养殖污染现象进行依法打击和取缔。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58

X450000201807090068

反映钟山县钟山镇龙团村委会仙仔头村村民(杨玉芝)在2012-2013年期间在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何家村非法开采河沙,造成大片耕地流失,目前几十亩耕地变成大水坑,无法耕种,当地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贺州市

生态

关于非法采砂,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百富村委何家自然村内有人实施非法采砂行为,经过平桂区组织相关部门多次打击,最近2年未发现再采现象。
关于耕地变成大水坑,是由于村民私自将耕地变卖给采砂者,实施非法采砂行为所致。
现场已没有采砂现象,对于耕地变成大水坑问题,由属地政府监督破坏耕地的责任人做好恢复工作,并协调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59

X450000201807090074

反映富川县柳家乡陈炳超、娩叔等几人在大湾山淮南河水库旁搭建数个养猪场,并将养猪场的粪污未经任何处理直排淮南河水库、龟石水库,污染水质,威胁下游居民的用水安全。

贺州市

2018年7月11日,富川县组织工作组到现场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柳家淮南河上游水库共有八家猪场,分别是陈玉堂(满叔猪场)、陈玉乐、莫有进、莫有兴、岑贵生、李新明、陈玉海、陈玉云。其中陈玉堂猪场(满叔猪场)、陈玉乐猪场为空栏,排查发现的这八家猪场都是温氏公司合作养殖户,都已按照温氏公司的环保要求设置发酵床等环保设施且均未发现有猪场粪污直排淮南河水库、龟石水库,污染水质的情况。
富川县将加强日常巡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污染水质的情况出现。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60

X450000201807090051

反映金城江区翠竹小区相邻的河池市银泰家园小区不按设计要求违规施工,并且施工产生的噪音影响居民的休息,现要求其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时间合理施工。

河池市

噪音

经调查:(一)河池市银泰?嘉园小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相邻的翠竹小区14、15、16、17栋房屋出现安全隐患的问题已整改完成,经河池市质量监督管理站复查项目现场相关整改情况后,于2018年4月25日获得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并批复该项目复工,施工手续齐全合法,故群众反映“不按设计要求违规施工”的情况不属实。
(二)河池市银泰?嘉园小区项目的正常施工时间为上午7点至12点,下午14点30分到21点,但每隔3至4天需要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由于混凝土施工需要连续性施工,故有时存在午间(12点至14点30分)或者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连续施工的情况,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一)我区环保部门于2018年7月11日,对项目建设单位金城江区城投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噪声管理的通知》,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
(二)金城江区城投公司制定了《施工噪音整改方案》,要求项目承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段,尽可能利用临近住户的非休息时间作业,以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不良影响。项目明确夜间施工不超过22点,早晨施工不早于6点,因工艺技术(例如混凝土浇筑或不可抗因素导致的特殊情况)需连续施工作业的,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并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建筑施工许可,并做好临近住户的告知和沟通。

 

61

X450000201807090077

反映:1.河池市宜州区安马乡农贸市场旁的“安马乡家畜定点屠宰场”建设在居民区中,不符合相关选址规定;2.该屠宰场每天凌晨四五点开始屠宰生猪,运输车辆声、人的喊话声和猪叫声不绝于耳,影响周边居民作息;3.屠宰场的猪圈无清洁卫生措施,猪的粪便污水产生恶臭扰民;4.该屠宰场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每天圈养、屠宰生猪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暗渠排入中洲河,污染河流,威胁安马乡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河池市

噪音,大气,水

该屠宰场西面与民房相连,东面距离民房距离约6米,南面距离民房约25米,北面距离民房约5米,无环评审批手续;每日凌晨4时便开始屠宰肉猪,产生较大噪音;未设有门岗,门口无消毒池,生产生活尚未分开,未建立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车辆清洗和消毒场地等设施。在检查时发现屠宰场能及时清运猪粪等固体废物,但仍产生少量恶臭气体;该屠宰场污水经过初沉池后、三级化粪池后流入排水沟,排水沟最终流入中洲河,污水已经过处理,但工艺较为简单;未发现有暗渠。举报者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安马乡人民政府已向该屠宰场送达停业通知书,要求屠宰场于2018年7月10日前把场内存栏的肉猪进行处理,并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重新选址经营,恢复生产经营前书面报告相关部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生产加工。2018年7月10日业主已对存栏肉猪处理完毕并停业整治;要求安马乡人民政府及宜州区畜牧水产局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防止私自恢复营业行为发生。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整改

 

62

X450000201807090081

反映地苏镇桥拱街居民区后面一个水泥销售点,每天作业时产生大量灰尘和机器车辆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河池市

大气,噪音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该水泥售卖点位于地苏镇新苏村桥拱街96号的王忠强诊所后的空地上,东、西、北面均为居民房,南面为旱地。根据现场核实和与周边居民的了解,该水泥售卖点属于无证照的临时售卖点,拥有1辆大型牵引车和两辆大型拖车。该销售点经常在凌晨5点左右将水泥运至该销售点后,在场地中进行水泥装卸和售卖。在日常销售、装卸水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粉尘,确实对周边居民和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基本属实

关停取缔

 

63

X450000201807090047

反映位于桐木镇东北方向,离桐木镇城区距离不到2公里的银山寨采石场,爆破产生的粉尘大,破碎机和磨粉机露天作业无扬尘措施,车辆运输时扬尘也大,严重影响猫尾屯村民的生活。

来宾市

大气,生态

(一)经核实,本批次群众反映的3个举报投诉内容同为金秀县桐木镇银山寨采石场,位于金秀县桐木镇境内的银山寨,距省道S307和桐木镇城区最近处1.5km,2011年获得金秀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该矿山于1990年首次取得采矿权,2016年12月依法延续变更采矿证,采矿证有限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5日。
(二)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采石场2017年之前未采用防尘处理,开放性爆破产生的粉尘较大。2017年开始已采用中深孔微差松动爆破方法和对爆体进行水管网洒水作业,爆破产生的粉尘很小,并采用喷水和喷水雾降尘方法,基本解决了爆破产生的粉尘大的问题。但运输装车环节,因道路路面是沙石路面,扬尘依然比较严重,对猫尾屯村庄有一定的影响。该采石场基本上是一边开采一边进行复垦绿化,废渣大多数外运作乡村道路垫层用,没有堆积;弃土场已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金秀县国土资源局下达整改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二十天进行整改;二是由金秀县桐木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进行该矿区道路硬化。

 

64

X450000201807090048

反映桐木镇东北方向的银山寨采石场环境污染问题。1、石场在开采、爆破、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严重,且无任何除尘措施。2、采石场排除尾泥严重破坏生态。

来宾市

大气,生态

(一)经核实,本批次群众反映的3个举报投诉内容同为金秀县桐木镇银山寨采石场,位于金秀县桐木镇境内的银山寨,距省道S307和桐木镇城区最近处1.5km,2011年获得金秀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该矿山于1990年首次取得采矿权,2016年12月依法延续变更采矿证,采矿证有限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5日。
(二)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采石场2017年之前未采用防尘处理,开放性爆破产生的粉尘较大。2017年开始已采用中深孔微差松动爆破方法和对爆体进行水管网洒水作业,爆破产生的粉尘很小,并采用喷水和喷水雾降尘方法,基本解决了爆破产生的粉尘大的问题。但运输装车环节,因道路路面是沙石路面,扬尘依然比较严重,对猫尾屯村庄有一定的影响。该采石场基本上是一边开采一边进行复垦绿化,废渣大多数外运作乡村道路垫层用,没有堆积;弃土场已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金秀县国土资源局下达整改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二十天进行整改;二是由金秀县桐木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进行该矿区道路硬化。

 

65

X450000201807090090

位于桐木镇东北方向、离桐木镇城区距离不到2公里的银山寨采石场,爆破产生的粉尘大,破碎机和磨粉机露天作业无扬尘措施,车辆运输时扬尘也大,严重影响猫尾屯村民的生活。

来宾市

大气

(一)经核实,本批次群众反映的3个举报投诉内容同为金秀县桐木镇银山寨采石场,位于金秀县桐木镇境内的银山寨,距省道S307和桐木镇城区最近处1.5km,2011年获得金秀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该矿山于1990年首次取得采矿权,2016年12月依法延续变更采矿证,采矿证有限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5日。
(二)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采石场2017年之前未采用防尘处理,开放性爆破产生的粉尘较大。2017年开始已采用中深孔微差松动爆破方法和对爆体进行水管网洒水作业,爆破产生的粉尘很小,并采用喷水和喷水雾降尘方法,基本解决了爆破产生的粉尘大的问题。但运输装车环节,因道路路面是沙石路面,扬尘依然比较严重,对猫尾屯村庄有一定的影响。该采石场基本上是一边开采一边进行复垦绿化,废渣大多数外运作乡村道路垫层用,没有堆积;弃土场已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金秀县国土资源局下达整改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二十天进行整改;二是由金秀县桐木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进行该矿区道路硬化。

 

66

X450000201807090025

大新县榄圩乡康谭村旧州屯有三个大型养猪场,猪场排放粪污臭气熏天,影响周边居民;请政府部门责成早日有效整改。

崇左市

大气

1.赵日伟养猪场:猪舍于2010年8月份建成使用,位于旧州屯村尾,与居民住房相邻。猪舍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为砖混铁棚结构。调查当日生猪存栏46头,其中母猪5头、中大猪6头、小猪23头、乳猪12头。2.李日飞养猪场:猪舍于2017年2月份建成使用,位于旧州屯村尾,紧邻赵日伟猪舍,与居民住房相邻。猪舍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为砖混铁棚结构。调查当日生猪存栏65头,其中母猪3头、中大猪27头、小猪15头、乳猪20头。3.李日寿养猪场:猪舍于2001年5月份建成使用,位于旧州屯村中央,四周均有居民住房。栏舍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为砖混铁棚结构。调查当日生猪存栏75头,其中母猪5头、中大猪47头、小猪4头、乳猪19头。三家养猪专业户的养殖规模均未达到《关于印发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3号)规定的规模化养猪场标准(生猪年出栏≥500头,生猪存栏≥200头),也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07〕124号)文件中,要求申请备案的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生猪养殖场常年存栏100头以上)。群众反映的“有三个大型养猪场”情况不属实,其养殖规模未达到大型养殖场标准,属于个体养殖户。4.经现场调查,赵日伟、李日飞养猪户的沼气池沼液经管道溢流至栏舍旁的灌溉水渠;李日寿养猪户的沼液溢出后排放到位于猪舍旁的小水塘中。三家猪栏舍建设地点就在大新县榄圩乡康谭村旧州屯中,在猪舍四周均能闻到猪粪刺鼻的臭味,且滋生蚊蝇,对村里的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此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67

X450000201807090026

龙州县生态环保问题:1.县城空气污染严重每年3-7月龙州县受龙州南华糖厂及其子公司(纸厂、长丰生物肥料厂)污水、滤泥等废物影响;房地产商使用不合格油漆装修,油漆味刺鼻致人头晕,如同顾中央公园产生的油漆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和新华中心小学的学生。2.县城噪音污染:房地产夜间施工扰民严重,如同顾中央公园、海通幸福悦府夜间施工扰民严重。3.八角乡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破坏植被、产生扬尘、超载毁损道路,影响群众出行安全。建议关停石场,修复道路。4.生活污水处理不力,表面功夫多,城市生活污水许多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左江,污水处理厂名不副实。5.城乡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不规范,臭味浓,影响群众生活。6.县城附近龙水耳机路两旁污水横流。龙州至水口二级公路龙州国际建材市场至龙北医院路段,公路两旁排水沟被堵导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这些问题已经多年,一直没有解决。

崇左市

水,大气,噪音,生态,土壤

1.调查核实,已确认是龙州南华长丰生物有机肥公司滤泥发酵过程中产生的臭气。7月4日,县环境保护局监察人员和监测公司技术人员在该公司厂区大门外2米处闻到了臭气,同时广西南宁东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龙州南华长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氨和恶臭进行监测。7月5日上午,县环境保护局监察人员要求该公司按照正常生产状况下进行翻抛作 业。在进行翻抛作业期间,该公司无任何防范扬尘设施。同期广西南宁东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再次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氨和恶臭进行监测,同时监察人员和监测公司技术人员在距离公司700米的居民区位置闻到了臭味,周边的群众也闻到了臭味。2.经核实是同顾中央公园小区旁边的兴龙花园小区露天喷制小区栏杆发出的油漆味。3.城东区的同顾中央公园、海通幸福悦府确实存在夜间超时施工,偶有通宵施工情况。4. 经核查,确认投诉的标的企业为八角乡箕斗村石灰石矿,该采石场法人代表张勇,办理相关证件齐全,有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关于龙州县八角乡箕斗村石灰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龙环管批〔2015〕19号)等,该石场设有除尘喷淋设施有密闭石料输送带6条、喷淋头16个、储水柜23立方米,大门左侧已建设长120米,高5米的围挡、环保除尘雾炮机4个、一辆洒水车等环保降尘设施,并且正常启用除尘喷淋设施;该采石场紧挨县道,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过程中掉落的小石子影响了周边村民出行安全,石场至龙夏路入口处的县道约800米路面有损毁;采石场附近的20亩耕地属于八角乡屏案村板案屯村民所有,该耕地距离板案屯村庄有2.5公里,随着近年来青壮年陆续外出务工,并且分到各户的田地较少,导致该20亩耕地陆续无人耕种管理,已丟荒多年,并非是采石场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扬尘造成无法耕种。5. 龙州县县城南片区利民街河畔有一个生活居民污水直排口。群众举报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未发挥效能问题,经调查应为龙州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龙州县城二桥头,该厂于2009年4月15日开工建设,2010年6月15日建成运行,截止目前,龙州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准,处理后水质合格才排放到左江(有年度在线监测数据为证)。6.县城部分小街巷和丽江花园、新兴花园居民小区内还存在一些卫生死角。7.水口海关大门至十字路口茂名燃气站存在排水口堵塞现象。道路总长约1000米,两侧堵塞排水沟总长合约500米,堵塞的主要原因是沿路占道经营的砂石销售点业主在各自店面门前入口处使用沙石、泥土等原料将排水沟填满造路,导致排水沟无法正常疏流。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68

X450000201807090027

投诉人来信反映2016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宁明县供销社作油坊的污染问题(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21-97等号),整治后七间作油坊已停止加工生产,但去年以来其中二、三间作油坊死灰复燃,通过低矮烟囱排放大量烟尘,污染环境。

崇左市

大气

018年7月11日上午,宁明县环保、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和城中镇政府组成核查小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飘香榨油坊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无排放烟气。宁明纯真榨油坊、宁明忠强榨油坊正在榨油作业生产,两家榨油坊均采用燃油式压榨和水幕防治工艺,忠强榨油坊烟囱高于周边楼房排放烟气,纯真榨油坊烟囱低于周边楼房排放烟气,因风向作用,确实影响周边楼房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停产整改、立案处罚

69

X450000201807090028

天等县城北的广西沙钢锰业经常不运行环保设施排放有毒气体和黄色粉尘,影响周边群众。

崇左市

大气

经调查,广西沙钢锰业有限公司建设有4台16500KVA半封闭矿热炉,检查时企业没有生产(因扩建项目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就投入生产,于2018年6月1日被天等县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罚款20万元)。经询问工作人员,该公司停产期间均未生产。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是烟尘,4台16500KVA冶炼炉建设时都配套有负压布袋除尘器,并建设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其中3、4号冶炼炉除建有在线监控设施外,还建设有视频监控系统,对排污状况和烟囱进行实时监控。

不属实

天等县环境保护局调查人员于7月11日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要求业主要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生产时污染物达标排放。

70

D450000201807100001

位于那历路2-6号的一家店铺未办理任何手续回收超威旧电瓶,每天回收约100多吨废旧电瓶。每天在卸货时直接将废旧电瓶倾倒至地上产生灰尘,造成周围灰尘过大,污染环境。曾向当地环保局反映过,但一直未见处理。

南宁市

大气,土壤

投诉反映的那历路2-6号为现代光电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回收超威旧电池企业为广西金乾发科技有限公司,租用那历路2-6号2号厂房1层101车间,于2017年7月5日获得《关于广西金乾发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及机动车配件物质储存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同意该公司储存新铅酸蓄电池年储存量7000吨、新能源电动车年储存量15000辆,废旧铅酸蓄电池年储存量13000吨项目的建设。2018年7月12日经开区组织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开展经营活动,现场堆放有部分废旧铅酸蓄电池(该部分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取消该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前收集的)。查看该公司相关材料,未发现该公司有转移情况,所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分别存放于库房内的分隔区域内分类堆放,现场标志标识清晰,地面为耐酸地面隔离层,并建设有收集明沟及集液池,公司危险废物公示牌悬挂于醒目位置。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尽快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未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行为。

不属实

停产整改

 

71

D450000201807100006

德育水库养鸭场老板(投诉人)养殖几千只鸭。前年县政府已通知其禁止养鸭,今接到政府通知必须将养鸭场进行搬迁,但其他养殖户至今仍在德育水库养鸭。

南宁市

投诉的德育水库于马山县永州镇德育村,为小二型农灌水库,非饮水源保护区。马山县永州镇德育村村民李彩根与投资人卢辉杰共同在德育水库出资建设生鸭养殖场,养殖鸭子约2000羽,截止目前该养殖场未办理取得建设和经营等相关合法手续。2018年6月12日,永州镇政府水管所、水利站及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联合行文下发禁止养殖通知书,并限7日内搬迁并拆除相关设施。养殖户接到通知后,已运走大部分鸭子,但未拆除养殖设施。2018年7月12日,马山县已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人员强制拆除该养殖场的设施。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72

D450000201807100005

1.竹鹅溪大臭水沟水属于黑臭水体。

2.柳州钢铁厂通过柳北区跃进路柳北屠宰场后面2米多宽水沟将废水直排至柳江

3.柳州化学工业集团直排污水至柳江,排口设在厂区后面靠近柳江河河堤,在枯水期能够看见。

4.沙塘镇经济开发区建设中采取断水措施使水塔旁边13队队长房屋南面的鱼塘变成枯水鱼塘。村民在该枯水鱼塘上种植中草药。私人老板从柳钢运输工业废渣堆放到这个鱼塘上面。投诉后,私人老板将棚架拆掉。后建设晒板场、停车场,但是工业固废没有清理走,影响村民中草药种植。私人老板将柳钢的工业固废放至沙塘镇13队第二抽水站的四合院里面的水井对饮水产生影响。私人老板霸占抽水站及周边区域,建设木材加工厂,已经生产。2013年投诉后柳北区执法局对其实施强拆,不久又继续建设成为木材加工厂继续生产,产生噪声和粉尘污染。2016年举报后,2017年8月柳北执法局和市执法局又对其实施强拆,但只对厂房强拆而其他办公及生活楼未实施强拆,今年该木材厂又在拆迁原地恢复建设厂房继续生产。希望将该木材厂彻底拆除,清理工业废渣恢复土地原样,恢复13队第二抽水站全部抽水设施及三家农户住房。

柳州市

水,噪音,土壤,大气

1.市住建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赴竹鹅溪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将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2.检查时,柳钢正常生产。东排口为现用废水排放口,废水经香兰河排入柳江。南排口为停用排放口,厂内流经至南排口的废水全部截流回用。截流前废水曾经回龙沟排入柳江。回龙沟即是信访件中所述“柳北区跃进路柳北屠宰场后面2米多宽水沟”。检查时,柳化正常生产。柳化现有四个废水排放口,其中西、南两个排放口已截流,没有废水排出。东排放口为厂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总排口,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回龙沟排入柳江。柳化水厂抽白露沟的河水净化后作为生产用水,水厂净化沉淀工段沉淀池底水(沙泥沉降后尾水)通过管道排回至白露沟,再经白露防洪闸排入柳江。检查时,未发现“排口设在厂区后面靠近柳江河河堤”的现象。
3.经现场调查,原沙塘村十三队附近有一水塘,沙塘经济开发区建设时未采取过断水措施,也没有村民在该水塘种植过中草药。该地块于2008年租赁给他人用作晒板场,承租人在场地平整时用了部分柳钢钢渣磁选后的固体废物,该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18年6月27日,该地块复耕复绿情况经柳北区相关部门勘查验收合格,现场已无柳钢钢渣磁选后的固体废物。柳北区农水局将抽水站附近周边区域约1.5亩租给个人使用,不存在“私人老板霸占抽水站及周边区域”。木材加工厂办公及生活楼没有被投诉违建,2017年柳北区执法局只对厂房进行拆除。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73

D450000201807100008

反映位于柳州市柳南区的天鹅湖小区,该小区内绿化、公共场所脏、乱、差。曾向物业、街道办反映,未得到解决。

柳州市

其他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在柳州市的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不高,业主随意乱丢弃建筑垃圾及旧家具等连环卫所都不收的生活垃圾,导致在小区内出现脏乱差等现象。以负责管理天鹅湖小区的标丰物业公司为例:①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物业费仅0.4元/平方米,收费标准较低,并且收费率只有60%左右,而随着社会发展,物业服务成本逐年提高,造成物业公司实际收入降低,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要求;②物业公司现安排有8名保洁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每天开展一次小区清扫,但是小区业主自身保洁意识不强,随意丢弃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及旧家具、烂木头等难以清运的生活垃圾,现在物业公司每个月需另行花费资金请人进行专门清扫清运绿化内的树叶、杂物等垃圾。

不属实

74

D450000201807100012

反映柳州市柳南区上游路一区上游小区一栋散发出煤气的气味,怀疑是二楼3号房散发出来的,气味严重扰民。

柳州市

大气

上游路一区属于三无小区,柳南区住建局联系上游社区周主任,请其到现场帮助查看,其到现场后反馈小区一栋安装的是中燃公司的管道煤气,未发现有煤气味,向附近居民了解情况,居民反映没有闻到煤气味。

不属实

75

D450000201807100011

反映浦北县平睦镇大平村,燕底山林树木被砍伐,砍伐面积约10亩左右。

钦州市

生态

群众反映被砍伐林木地点位于平睦镇官屋村委大平村燕底麓岭,面积约9亩,该山岭存在权属纠纷,争议双方分别为平睦镇官屋村委大平队吴开远与官屋村委鸡关塘队黄少英。
经调查,2018年5月11日,吴小平(吴开远侄子)到浦北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报案,称有人砍伐其种植在燕底山的杉木幼苗约9亩。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于5月16日到现场进行现场实地勘验调查。被砍的苗木是杉木,面积0.6公顷,苗木高70-130cm,数量为1781棵,单价认定为4元,总价值7124元。此次被砍的林种为商品林地中的一般用材林,不涉及生态公益林。举报环境问题属实。

属实

2018年5月16日,浦北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以破坏生产经营案立案侦查;工作人员虽多次走访周边群众了解案发情况,但由于没有目击证人和详细线索,该案仍未能侦破。
下一步,浦北县将继续加大案件侦破力度,认真做好林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确保林区稳定。

 

76

D450000201807100002

1、人民西路青云大桥下,青云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到郁江。

2、青云大桥西面独山社区和贵糖社区的生活污水直排郁江或鲤鱼江。

3、人民西路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白糖和纸张,疑似通过暗管(十多年前已设置暗管)将生产废水直排入郁江。暗管的大概位置在贵糖北岸郁江边有个很大的抽水井下游30米到50米处)。该厂准备搬迁,在搬迁规划中未提到,厂区内受到污染的土壤如何处理。担心以后规划建房这些受污染的土地影响环境。

贵港市

水,土壤

青云屯、贵糖社区生活污水均由排污管汇入到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贵糖独山生活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因该生活区未铺设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供小江社区青云屯村民用于农作物种植生产。在贵糖公司82栋郁江边有一个排水口,排水为职工日常生活用水的储水池溢出的江水,均来源于郁江。青云屯、贵糖社区、贵糖独山生活区均未发现有生活污水直排郁江或鲤鱼江的现象;群众举报中“疑似通过暗管(十多年前已设置暗管)将生产废水直排入郁江”的“暗管”实为回水管。调查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在回水管切割一个20cm×20cm观察孔,从观察孔内看到有水回流到郁江,取水样观察发现水质澄清。贵糖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含有放射性、金属物质的固体废物,全部为无毒无害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区场地已做了硬化防渗漏处理,厂区内不存在土壤被污染的情况。
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77

D450000201807100003

1.小江社区生活污水从人民西路青云大桥下直排到郁江造成水源污染(排放口坐标位置:北纬23度04分29.09秒、东经109度34分56.89秒)2.怀疑贵糖股份公司私自设置暗管偷排污水至郁江(该厂排水井位置:北纬23度04分28.12秒、东经109度34分59.96秒;污水口河中位置:北纬23度04分28.62秒、东经109度34分59.11秒)一般不易发现,只能使用无人机侦查。

贵港市

1、小江社区位于贵港城区西边郁江北面,社区包括四个自然屯,住户约1800户,村民约10000人。小江社区生活污水均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到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在青云大桥北岸东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09度60分0秒、北纬23度08分36秒处发现有一个雨水排水口,现场查看时无水排出。未发现有生活污水直排郁江或鲤鱼江的现象。
2、群众举报中“怀疑贵糖股份公司私自设置暗管偷排污水至郁江”的“暗管”实为回水管。根据群众投诉内容,污水口河中位置为东经109度34分59.11秒、北纬23度04分28.62秒,现场定位排水位置为东经109度34分59秒、北纬23度04分28秒,管道位置基本相符。调查人员要求该公司在回水管切割一个20×20cm的观察孔,从观察孔内看到有水回流到郁江,经取水样观察发现水质澄清。
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78

D450000201807100007

北流市塘岸路口附近的两家公司(广西恒科药业有限公司、北流方政包装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生产污水排入小河,河水泛白,污染严重,小河最终汇入北流市的圭江,影响圭江水质。

玉林市

经调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一)广西恒科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正常使用,生产的污水全部流入公司内部的污水处理池,经沉淀、冷却处理后循环利用,对外实行零排放,群众举报中所称的小河边上没有生产污水排污口。
(二)北流方政包装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北流方政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政包装”)实为广西北流德兴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兴公司”)。德兴公司承接方政包装部分业务,生产、人员均由德兴公司管理,营业执照、印刷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均为德兴公司。
据德兴公司负责人介绍,德兴公司有工人50多人,大部分为附近群众,有6人常住公司。工人宿舍和办公在同一栋楼,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向市政污水管网。
德兴公司共有4台纸箱彩印机,每次关机后工人进行清洗,最后稀释部分作为工业废水,由工人用桶收集到公司内四级污水收集池。德兴公司定期请专业公司抽走污水进行处理。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向外排污的迹象。
德兴公司锅炉燃烧生物颗粒,锅炉除尘设备产生的污水,进行四级污水处理池处理。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向外排污的迹象。
公司有雨水、生活污水收集池,通过抽水机将污水抽向市政污水管网。
(三)经调查,独竹开发区片区的生活污水通过道路两边暗渠流入小河内(西河),造成小河(西河)河水泛白。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建设的西河沿线污水管网正在进行建设,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将西河两岸污水接入西河污水管网。

不属实

 

79

D450000201807100009

步头镇永和村,村里有一片生态林被步头镇镇政府卖给私人老板,肆意砍伐。

贺州市

生态

经八步区政府现场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组向步头镇相关领导了解核实,步头镇人民政府未与任何企业及个人签订或达成永和村生态林买卖协议,不存在私卖生态林的行为。同时,通过与步头镇永和村“两委”干部及护林员了解核实,永和村境内未出现生态林被肆意砍伐的现象,且各护林员及林场负责人反映飞播林场内也未出现生态林被肆意砍伐的现象。此外,贺州市森林公安局八步分局也未收到过关于永和村生态林被大面积砍伐的举报或线索。八步区林业局在开展2018年度林政资源综合检查过程中,核查自治区林业厅下发的遥感变化图斑,未发现永和村生态林被肆意砍伐的违法情况。

不属实

80

D450000201807100010

之前向督察组反映过该村养鸭场问题,已治理过得到很大改善,来电感谢。但是现在双高基地里还有一家养鸭厂、养鸡场(仅提到违规用地的问题)。

来宾市

其他污染

(一)群众反映的养鸭场系位于兴宾区石牙镇甘岔村覃某旱鸭养殖场。根据兴宾区工作组实地定位查看,对比《2017年兴宾区石牙古本村委会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图》,该养鸭场用地属于裸地,距离村庄650米,处于非禁养区内,并不占用基本农田。2018年6月28日,该养鸭场已建成化粪池,并进行全面除臭处理,目前已停止养殖,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二)群众反映的养鸡场系位于兴宾区石牙镇甘岔村覃某养鸡场。根据兴宾区工作组实地定位查看,并比对《2017年兴宾区石牙古本村委会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图》,该养鸡场用地属性为有林地,但不占用基本农田。该养鸡场离村距离400米左右,2017年底存栏80多只火鸡,属于家庭散养,2018年2月已停止养殖,并进行卫生清理,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81

D450000201807100004

中信大锰将电解金属锰锰渣堆放在雷镇布康。该公司对渣未进行铺膜防渗措施,渣滓遇水会渗出有毒物质,所以投诉人怀疑锰渣会渗透至地下水影响饮用安全。该公司遇到环保检查就在锰渣上覆盖泥土掩盖躲避检查。该公司将车间生产废水偷排至陆松尾矿。

崇左市

水,土壤

1.经现场调查及调阅相关资料核实,大新锰矿分公司电解金属锰压滤渣堆放于布康排渣库。布康排渣库按照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中信大锰大新分公司布康排渣库初步方案设计》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没有铺设防渗膜措施,采用了黏土防渗墙结合帷幕灌浆进行防渗透综合处理。渣库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为了确保地下水和饮用水安全,大新县疾控中心对下雷镇社区及周边村屯饮用水进行采样分析,大新县环境监测站对布康排渣库地下水观测井、弄松尾矿库、企业周边地表水进行采样送崇左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检验分析,待检测结果出来后才能判断布康排渣库是否渗透,影响地下水及饮用水安全。2. 检查时,压滤渣堆放在布康渣库,未发现“在锰渣上覆盖泥土掩盖躲避检查”现象。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3. 经现场调查及调阅相关资料核实,群众反映“陆松尾矿”应该“弄松尾矿库”。弄松尾矿库是该公司选矿厂配套的环保配套设施,洗选矿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弄松尾矿库。弄松尾矿库地处天然的溶蚀洼地,对尾矿废水具有极好的沉淀作用,库区做过防漏处理,废水不外排出库外,库内积水经澄清后抽回选矿厂循环利用。群众举报的“将车间废水偷排至弄松尾矿库”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大新县组织环保、水利、工信、安监、疾制中心及下雷镇政府对中信大锰大新锰矿分公司工业废渣堆放场和渗滤液进行现场检查,并调阅历史档案等相关资料。
(二)大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群众关心的饮用水进行采样分析,掌握企业周边群众饮用水水质状况。
(三)大新县环境保护局调查人员对电解锰渣库地下水观测井、弄松尾矿库、企业周边地表水进行采样送崇左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检验分析,掌握企业周边水环境状况。
(四)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82

X450000201807100012

石埠办事处老口村,开发商非法占3000多亩林地,在老口水库旁新建了一个墓地,非法毁林。老口水库位于邕江上游,对南宁人饮水是否会造成污染。

南宁市

其他污染

1、经查,原相思湖新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南宁市和美家园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0年1月18日、2015年1月8日与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老口村登悦坡七队各签订了50亩、约70亩的土地租用协议,建设常胜岭迁坟安置点。常胜岭迁坟安置点存在未批先用林地行为,无法获得建设合法性公墓的土地资质,目前未发现该处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问题。西乡塘区国土监察大队于2016年12月针对该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和美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22390.14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335852.1元。和美公司已于2017年5月25日缴清罚款,但未履行《处罚决定书》的其它处罚内容,该案件已于2017年5月移交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已下发通知责令常胜岭迁坟安置点立即停止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不能再扩大现有殡葬规模,对已占用林地限期恢复林地原状,退墓还林,同时森林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并按程序移送检察机关。2018年7月12日,西乡塘区再次组织民政、国土、农林水利等相关部门以及石埠街道办前往现场开展查处工作,并再次责令和美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老口枢纽工程下游邕江沿岸分布着5个城市集中式取水口,南宁市环保监测站每月对邕江5个取水口开展水质监测。老口枢纽工程投入运行后,2017年南宁市5个邕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不存在对南宁市饮用水造成污染情形。为进一步保障南宁市饮用水水源安全,2017年南宁市实施了邕江上游引水工程,拟将市区现用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不包括三津取水口)上移至老口水利枢纽上游,一期工程初步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成,同时将继续做好邕江5个取水口的水质监测工作。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83

X450000201807100001

投诉人对柳州市编办答复的“四个城区不设立大队的投诉为不属实”不满意,原因为:1.在城区环保局设立环境监察大队是简政放权的形式之一,同时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城区环保局没有执法队伍无法对城区审批的项目进行合法监管;2.设立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对各自辖区审批的项目进行监管,不会造成多层重复执法,同时柳州市的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城管执法等执法部门在四个城区均有执法大队,环保部门却未设立有执法大队,不符合国务院关于“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的文件要求;3.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从2014年至今不断出台文件要求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属于基层单位,应该要将国家“增强基层执法力量”的文件精神落到基层实处,在四个城区设立环境执法大队。

柳州市

其他污染

举报人对中央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有关要求不太了解,对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理解有些偏差,反映情况与上级文件不相符。

不属实

84

X450000201807100009

来信人反映:兴坪镇国营阳朔县大源林场将林场承包给杨建灵进行修整,但承包方杨建灵却大量砍伐树木,并携款潜逃,造成林场遭到破坏。

桂林市

其他污染

举报问题不属实。
阳朔县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信访件所批事件实为国营阳朔县大源林场2015年度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大径材改培项目。该项目由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作业设计。划定改培杉木作业任务面积4119亩。项目通过自治区林业厅检查验收。现场远看林木葱郁茂密;近看疏密有致,上层林,中层林,下层林均衡生长,林中郁闭度保持良好,完全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2.国营阳朔县大源林场在与承包方杨xx、王xx的合作方面,严格执行合同流程。质量上严格把关,付款方面也按合同、按计划、按进度,分批次拨付施工款,并于施工结束验收合格才予以结账。林场财务均有付款日期及凭证。

不属实

阳朔县人民政府将加强对国营阳朔县大源林场的生态保护,进一步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严厉查处滥砍滥伐行为,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85

X450000201807100010

反映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县下山源村有人在下山源非法开采黄腊玉石,举报人的承包的山场也被毁林非法开挖,2015年向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映,恭城县国土局答复举报人,但举报人对答复不服。

桂林市

其他污染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恭城瑶族自治县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下山源村黄蜡玉石开采点为非法偷采点,恭城瑶族自治县于2013年9月18日,2014年7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非法偷采点进行了打击。目前下山源非法开采黄蜡玉石现象已得到有效制止,目前已无人开采黄蜡玉石,经现场核查,没有发现在下山源村非法开采黄蜡玉石的现象。经对举报人举报的地点进行核查,该地点已复垦,种植的杉树已成活。
2.针对反映下山源村委唐xx伙同他人于2009年在举报人承包山场非法开采黄蜡石,造成举报人经济损失的情况。恭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工作组到平安乡下山源村进行走访调查:唐xx曾伙同他人在下山源村开采黄蜡石属实,但经过政府部门2009年查封后,就没有再开采了。鉴于举报人反映其山场经济损失有明确的责任人,恭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已书面告知其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其山场经济损失赔偿问题。

部分属实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责成县国土资源局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杜绝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86

X450000201807100014

反映合浦县山口镇高坡村委会武留村武留岭被邻村村霸霸占非法开采白泥、抽沙,村民制止被村霸追砍。请求打黑除恶 维护稳定。

北海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高坡村委武留村村民苏某某大约于2010年7月开始非法采砂、泥,所开采场地与高坡村委山朱村有纠纷,但未经调解处理。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7年6月、2017年10月对苏某某非法采砂泥及经营洗砂行为立案查处,分别罚款16403元和30000元,目前已经停产,设备已经拆除,山口镇政府和合浦县林业局已在该地栽种桉树苗进行环境修复。合浦县森林公安局于6月25日对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刑事立案。2.群众反映的“村民制止被村霸追砍,请求打黑除恶、维护稳定”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得知,2018年6月22日16时许,山口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山口边防派出所民警前往山口镇高坡村委处理武留村超辉鸿贸易有限公司与村民因采沙场土地的纠纷。经做现场工作,双方准备撤离现场时,超辉鸿贸易有限公司的苏某拿出一把砍柴刀砍了一刀停放在超辉宏贸易有限公司门口处一辆电动车轮胎,苏某某也拿起铁管准备冲向人群,派出所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员及时拦截,苏某某随即丢下铁管。该事件由双方土地纠纷引发,并未对双方人员造成伤害,应为治安案件,目前未有证据表明超辉鸿贸易有限公司的苏某某、苏某等人涉黑涉恶。

部分属实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7年6月、2017年10月对苏某某非法采砂泥及经营洗砂行为立案查处,分别罚款16403元和30000元,目前已经停产,设备已经拆除,山口镇政府和合浦县林业局已在该地栽种桉树苗进行环境修复。合浦县森林公安局于6月25日对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87

X450000201807100013

反映2014年6月国家林业局检查组到钦州检查林地使用情况,根据卫星监拍,钦州港就有20个点存在违法用地,仅海洋项目地块就达20公顷,南部湾项目就达10公顷,泰兴石化项目就达16公顷,这些用地都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当时检查组人员被收买,此事不了了之,钦州港生态环境遭受极大破坏。

钦州市

海洋,生态

南部湾项目位于钦州港二号路东面;原中海洋项目拟选址位于钦州港南港大道东面、澄星化工项目西面;泰兴项目位于钦州港二号路西面。
经调查,2014年6月国家林业局检查组在钦州港区检查发现南部湾项目、中海洋项目、泰兴石化项目存在违法占用林地情况,针对该情况,钦州港区社会工作局会同我市林业主管部门已依法进行查处。各项目责任主体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已落实整改,并按程序办理土地审批等手续,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88

X450000201807100011

平南县平山镇省道221交通加油站无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成品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未通过消防、安监、环保、气象、商务、税收、建委、规划、国土、标准化有关部门检验便经营。经营期间、检查来时提前得到通知便将加油机拆掉,过后会重新经营。投诉者建议将该加油站关闭。

贵港市

其他污染

经查,该加油站业主王扬荣现场只能提供由平山镇村镇规划建设站批准的平山镇平山村罗容垌1号宅地(215平方米)(个人建房)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外,未能提供该油站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成品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监、工信、环保、消防、质监等部门的相关手续。该加油店的加油出入道口均拉有戒带并摆放有禁停警桩,办公室门紧锁,办公室门口摆放有拆除了的加油机4台。储油库区内3具铁质地埋式储油罐已经抽空。
2018年7月11日,平南县政府联合执法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用混凝土查封的4个加油输送机座没有被破坏的迹象,未发现该加油站有重新营业的痕迹。

部分属实

平南县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违法加油站的巡查,防止其非法营业。

89

X450000201807100002

反映玉林市陆川县古城镇陆落村垌启下队的叶世光、叶家贵父子在本社佛子高山坡荔枝园内兴建养猪场,存栏量约两百多头,该猪场靠近居民集中区,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养猪污水直排到周边树林和公路上,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环境,同时该猪场附近还存在多家养猪场。

玉林市

水,大气

叶世光、叶家贵父子建的猪场位于古城镇陆落村垌启下队居民集中区内,不是在佛子高山坡荔枝园内。该猪场面积约60平方米,生猪存栏24头,无环保治污措施,部分养殖污水直排周边树林与公路,气味较浓,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该猪场附近周边有3家小养殖户,分别为:樊秀菊户(生猪存栏约4头,猪舍约12平方米);叶福巧户(生猪存栏约8头,猪舍约15平方米);叶福统户(生猪存栏约7头,猪舍约13平方米)。这3家小散养户均为农家传统自养猪户。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90

X450000201807100008

玉林市玉州区城西街道办(原金龙大转盘往仁东镇方向的清湾江大桥右侧桥头)经常有罐车于早上7点左右在此处往清湾江(南流江)排放废液,臭气难闻,并在江岸边设置有排污管道等设备。比如:2018年6月10日早7点有两辆车,其中一辆车牌为桂63330。

玉林市

水,大气

经查,举报不属实。
2018年6月15日,玉州区工作组到举报人反映的地点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已将该排污管道拆除,并安排巡防队员每日巡逻,禁止罐车到该点排放污水废液。目前为止,未发现有罐车到该点排放污水废液。
2018年7月11日,城西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黄育兰组织带领玉州区环保局、玉州区水利局和庆丰社区干部组成玉州区工作组到举报人反映的地点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现场没有排污管道设备,已整改完毕。

不属实

 

91

X450000201807100006

反映:1.6月27日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田林县那比乡那腊村党支书谭贵兵未经许可擅自大量采挖西洋江和那腊河的河石、河沙,毁坏河道的生态环境问题。被举报后,谭贵兵想办法疏通关系,采取利用虚假材料申请补办手续的办法,妄图继续开采河石、河砂、谋取私利。2.谭贵兵近四年来在那腊村那项屯生态公益林区非法砍伐青冈木,用来烧炭,严重破坏森林资源。

百色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