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前夕,市直机关工委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要求。
一是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做到人人知晓、不留死角。接到通知后,迅速召开机关工委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进行学习,加强学习教育引导,消除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当回事、不以为然的错误心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通过学习,敲响警钟,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在工委微信群,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节日廉政警醒,利用多媒体在工委电子屏播发节日廉洁提醒等。
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工委书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部署和落实,并要求工委做好“两节”期间的值班和安全维稳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恪守纪律底线,廉洁过节;纪工委书记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监督,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不正之风。纪工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协助工委抓好各项规定的监督落实,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力度。清明节期间,市直机关工委没有发生公款、公物私祭和公款请客送礼或违规发放补贴、实物情况,也没有发现党员干部搞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借节日之机收受节礼等顶风违纪行为。